作者pumpkins (云烟已过岛屿依旧)
看板AAAAAAAA
标题政府无罪,罪在蕃人?国土复育条例草案的傲慢与偏见
时间Sun Dec 13 16:53:22 2009
http://www.88news.org/?p=1596
政府无罪,罪在蕃人?国土复育条例草案的傲慢与偏见
文/何欣洁 on 十二月 13, 2009
挟着八八水灾的震撼,国土复育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在立法院悄悄地前进着。事隔灾後
半年,全台携手救灾的热情早已不复见,残存的渣滓却方便两党团以「国土复育」之名,
行污名原民、强取豪夺之实。
12月9日早上,立法院的公听会里发下的两份国土复育条例草案,充分展现了这种心态:
你们这些蕃人在山上种的芒果、土豆才是破坏山林的原凶,你们的聚落最好赶快离开台湾
脆弱的山地心脏,免得大难再次临头!
你说政府的公共工程,以及政府重点扶植的事业破坏生态?你搞错了吧,政府和企业人很
nice的,这其中必定有什麽误会,法案里完全不会检讨他们。
这份条例名曰「条例」,看起来威力不强,但若按国民党团推动的版本,其效力实与台湾
国土新宪法无异;而两党草案中均明定以民事简易诉讼程序处理本法可能衍生的所有争议
,更几乎断绝人民行政救济之可能。以狂妄至近乎违反行政分权原则的程序规定,包装对
原住民山林文化充满偏见的意识形态,政府不但深信「朕躬无罪,罪在蕃人」,现在更要
以公权力强制圈地,送这些「破坏山林的元凶蕃」下山了。
台湾新国土宪法万岁
国民党团版的国土复育条例草案最令人胆战心惊之处,在於第一条第二项便开宗明义写着
:
其他法律有关本条例实施范围内土地之许可开发程度、管制事项与本条例抵触者,优先适
用本条例。
其立法说明更写道:
为避免本法实施范围内土地之开发、管制事项於现有法律中有较本法宽松之规定,产生中
央法规标准法第18条规定不溯既往原则之适用争议,爰依本法之立法精神与目的,明文废
止或禁止其他相关法规之适用。
也就是说,若国民党团的版本顺利通过,国土复育条例将成为台湾国土规画的新宪法,其
位阶仅次於中华民国宪法。而这部法典所隐含的偏见、赋予行政机关的搬迁武器、对原住
民的层层枷锁,也将在本条的规定之下重重地压在全台湾所有山坡地住民身上。
双重标准,杀原住民一记回马枪
除了上述第1条规定是国民党团特有的创见之外,其余的内容两党版本均大同小异,所隐
含的种种问题亦一无二致。例如在草案23条,两个版本都堂而皇之地写着:
国土复育促进地区…禁止任何开发行为及设施之设置。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并经中央
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许可者,不在此限:
一、 既有原住民部落之设施
二、 生态保育或研究有关之设施
三、 林业保育必要之疏伐作业
四、 必要之水土保持设施
五、 国防设施
六、 公共设施或公用事业设施
乍看之下,对原住民权益已有保障与尊重,实则不然。其後的第25条马上杀原住民一记回
马枪:
国土复育促进地区内已有之聚落或建筑设施,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评估安全堪虞者,
直辖市、县(市)政府应拟定安至计画,限期迁居。
於此逻辑之下,23条保障原住民居住权益的规定仅仅沦为宣示,政府依然享有随时强制搬
迁原民聚落的法定权力。最奥妙的是:23条第六项中的公共设施与公用事业设施会不会成
为破坏山林的凶手?若该设施与建筑破坏山林,政府会不会限期迁移?
从立法理由来看,答案是否定的。
从这个否定的答案,我们已经可以看见这些漂亮理性的法律文字背後,隐藏着多麽傲慢的
逻辑:政府无罪,罪在蕃人,都是你们这些番仔在山上居住,破坏了美丽的山林,而国家
的公用设施与公共工程绝对符合生态保育原则,无须检讨,亦无须法律强制迁移!
专家逻辑:全台湾国土均安全堪虞,为何独搬迁原民聚落?
而再看一次第25条的「安全堪虞」四字,表面上似乎感受到立委诸公对人民的爱护与关怀
,却只让我想起一个老故事:
2007年,乐生保留运动正方兴未艾,各方专家相继提出「捷运新庄机厂地质堪虑、不适合
大型开发」的质疑,捷运局却来个相应不理。一次会议前的空档,学生抓住机会向台大土
木系教授,也是各方耳语中的「土木界地质大老」洪如江请益,在乐生院的山坡地上兴建
捷运机厂,到底会不会让整座山坡滑动、崩塌呢?
洪教授以温文儒雅、循循善诱的姿态向学生说出了一个饶富禅意的答案:「站在工程科学
的立场,我们不能保证任何一个公共工程是百分之百安全的,所有开发都有它的危险性,
所有工程都有它的意外。你们问我这个问题,我是无法回答的。」
在众人一片譁然中,洪教授更追加一句:「像捷运北投机厂每年都在下陷,他们每年都要
请我去解决机厂结构因地层下陷而破坏的问题,你说这样安全吗?所以,你的质疑是没有
意义的。」
两年後的今日,乐生院那群笨蛋终究是无力全面挑战工程霸权,捷运工程依旧挖断了院区
的大门。
我们却只想再问洪教授与其他「学者专家」:以各位丰富的学识与经验,既然愿意长年替
「安全堪虞」的公共工程补破网,未来是否也会留一条活路给「安全堪虞」的高山聚落,
以尽力修复补强代替草率的强制搬迁?既然台湾全岛均地质脆弱、需要呵护,为何以最严
格标准对待低度开发的原民聚落,却以最宽松仁慈的态度对待大型公共工程开发?
让我们再换个方式问同样的问题:国土复育条例通过以後,乐生院门口的山坡地会被画为
国土复育地区吗?捷运新庄机厂会被限期迁移吗?如果答案如此明显,我们该相信哪一套
科学?而这个国家的科学,又为谁服务?
除了以「文化资产」、「家园保留」为诉求外,乐生院民近年也频频以「地质堪虑、不适
合大型开发」为由走上街头抗议,要求政府不要在位於断层扰动带上大挖山脚,但政府却
以「所有公共工程都有风险」为由,拒绝停止施工。同样是「安全」,政府在面对「工程
」与「人民居住权」之上,确有不同的标准。我们的工程、环境科学,究竟在为谁服务?
行政救济?别傻了,法官很忙的。
而此条例草案让人最不寒而栗的地方,在於第45条:
本条例适用范围,公有土地管理机关本於所有权之作用,请求返还土地而涉讼者,适用民
事诉讼法第二编第三章民事简易诉讼程序。
本条的立法理由这样写着:
鉴於土地管理机关历来为收回被占用之土地,往往须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返还土地,但因一
般诉讼期程冗长,耗费及大行政成本,故明订土地管理机关本於所有权之作用,请求返还
土地而涉讼者,适用民事诉讼法之简易诉讼程序,以有效加速收回工作。
按民事简易诉讼程序的设计目的,在於保证人民程序利益,翻成白话就是「快速处理人民
之间在生活中产生的小纷争」,以节省法院资源、免除人民讼累。然而政府徵收人民土地
兹事体大,与一般房东房客吵架、子女争产等争议性质完全不同。
从台湾都市发展史可以观之,会占用公有土地的家户,绝非中产阶级或企业小开,多半是
穷苦而不谙法律的弱势住民,公权力强势介入搬迁的结果,往往造成当事者陷入难以生存
之境,甚至家破人亡的下场。
除了那些最冷血的法匠之外,一个负责的政府应当积极介入住民安置搬迁的问题,亦亟需
行政法院本於权力分立的原则介入,以人性尊严的观点保障弱势住民,延长谈判时间,避
免公部门以便宜行事的心态草率搬迁,为何改以民事简易诉讼程序处理如此重要的争议?
除了方便公务员早日结案之外,这样的法条让谁受惠?北市十四十五号公园的冤魂未散,
三莺部落的怒吼未熄,我们什麽时候才能拥有一个不会强制搬迁人民的国家?
台湾政府在面对劳工权益的作为,完全是个走资派;在此次灾後忙着徵收人民土地的嘴脸
,又像最冷血无情的那种共产党,只是懂得用专业而理性的术语粉饰与伪装。我们何其有
幸,能拥有这样左右共治的政府!而这部法典通过以後,可预见地将在未来的日子里,成
为原住民与其他山地聚落最大的梦魇。
为何地质脆弱的乐生院可以兴建捷运机厂?为何地震频仍的岛国可以盖高超大楼?为何平
地用水不足就要炸山毁林越域引水?台湾政府口口声声说要「爱护地球」、「复育国土」
,到头来竟都是以「安全」、「环保」之名驱逐弱势族群,再用「人定胜天」的工程思维
,在「不安全」的土地上大兴土木。台湾人民何其有幸,拥有这麽会徵收土地、兴建工程
,照顾财团、补贴造林、优氧河川,又能处处为百姓「安全」着想的政府。在复育国土之
前,政府最应该先复育的,恐怕是对土地与人民的良知。
--
你相信什麽?
你为什麽而活?
你为你所相信的活着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60.244.168.161
※ pumpkins: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16:54
※ mariners: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17:05
※ SsennaV:转录至看板 niceplay 12/13 17:16
※ seaslug: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17:48
※ humorless:转录至看板 humorless 12/13 18:04
※ cherrine: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18:05
※ edwinac: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18:25
※ x11: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18:29
※ staryfish:转录至看板 Starystory 12/13 18:53
※ Anmaztic:转录至看板 Tikal 12/13 19:50
※ zebradog: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19:51
※ PAULKUO: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20:10
※ ioplkj: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20:17
※ dodolongdodo:转录至看板 libidodo 12/13 20:36
※ truss:转录至看板 LokinSeito 12/13 21:32
※ analysis0813: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21:54
※ moskito:转录至看板 untying 12/13 22:58
※ pumpkinyeh: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23:01
※ ckonesix: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3 23:19
※ nowayout:转录至看板 nowayout 12/13 23:27
※ imaydayaa123:转录至看板 dreamtracer 12/14 00:32
※ Alfred: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4 00:52
※ chris0521: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4 01:03
※ hitori:转录至看板 hitotsuhana 12/14 01:09
※ yushuang:转录至看板 ysw 12/14 01:14
※ crazyearth:转录至看板 Verity 12/14 01:40
※ bomb621: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4 01:48
※ arakijun:转录至看板 tentenfaya 12/14 01:49
※ iammemp6: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4 02:58
※ pattyturty:转录至看板 Aliman 12/14 09:36
※ szufan: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4 09:50
※ leoevle: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4 11:13
※ CIALBYE: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4 13:15
※ a090354: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4 14:20
※ lkm: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4 18:11
※ Anita77921: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2/14 21:51
※ sealake:转录至看板 sealake 12/14 23:08
※ syf0711:转录至看板 iamhere 12/14 23:09
※ mapilot:转录至看板 mapilot 12/15 10:2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219.124
※ 编辑: blowfish 来自: 114.45.219.124 (12/15 12:21)
※ Kef:转录至看板 Ecophilia 12/15 13:12
1F:→ kaoruakito:真是够了 这种东西要吵到甚麽时候 12/15 22:59
2F:推 susynoid:你秀斗了啊,事情才刚开始而已,你以为水灾已经过了十年 12/15 23:38
3F:→ susynoid:大家都笑嘻嘻地在回忆往事吗 12/15 23:38
4F:→ blowfish:可能会吵到所有原住民都被搬下山为止吧。 12/15 23:52
5F:→ susynoid:根本还没有共识。还有少在那边偷用「吵」那个字来吃豆腐 12/16 00:08
6F:→ susynoid:以上言论全针对K,谢谢。 12/16 00:09
7F:嘘 kaoruakito:犯贱啊 一直哭要别人配合你 自己却不懂得配合别人 12/17 00:17
8F:→ kaoruakito:这样会有共识才有鬼 谁才是乱源白痴都看得出来 12/17 00:19
9F:推 peaceworldd:楼上好吵 12/17 13:52
10F:嘘 kaoruakito:有种反驳啊 不要只会在那里鬼叫 12/18 00:38
11F:推 lowea: 楼上好吵 12/18 00:54
12F:推 susynoid:K这个蠢材在讲的其实是好意,大概是在说政府在靠杯不会配 12/18 10:47
13F:→ susynoid:合别人,会共识才他妈的有鬼。大家不要误会他啊。 12/18 10:48
14F:嘘 kaoruakito:呵呵 原住民永远是对的 你就永远活在自己和谐的世界吧 12/18 13:34
15F:→ kaoruakito:也不看看外界是怎麽看你们的 谁蠢自己明白 可怜的一群 12/18 13:35
16F:→ kaoruakito:不知长进的一群 连反驳也只会嘴炮 具体的话都说不出来 12/18 13:36
17F:推 somni:你的批评也没什麽内容啊 当然用嘴炮回你 12/18 13:39
18F:嘘 kaoruakito:没办法 刺耳的话总是听不进去 对你们当然没甚麽内容啊 12/18 13:41
19F:→ kaoruakito:原民版从来只会想听好的 不好的就嘴炮 自卑心作祟 12/18 13:43
20F:推 susynoid:你对自己的言论大概误会很深。实际上你的话既不刺耳也不 12/18 15:45
21F:→ susynoid:嘴炮,当然也不会友你自己想像什麽真话商人或忠言逆耳,都 12/18 15:45
22F:→ susynoid:没有。 12/18 15:46
23F:→ susynoid:我也当然没有在反驳你,我除了在拔你的毛或是让你的话乖乖 12/18 15:48
24F:→ susynoid:回到你的屁眼里,我啥事也没打算做。 12/18 15:48
25F:推 peaceworldd:kaoruakito你小时候是被原住民打过是不是??? 12/18 19:32
26F:推 junghyun:这位老K已经不是第一次酸这种文章了 直接浸水桶了啦版主 12/19 00:43
27F:推 junghyun:我们在前面打头阵,有人只会在後面放废文还要再回来酸 12/19 00:46
28F:→ junghyun:这种人如果是同胞,也真的是认了 12/19 00:46
29F:嘘 kaoruakito:不喜欢就希望水桶?果然又突显你们的自卑了 12/20 23:26
30F:嘘 junghyun:如果你说的是有建设性的东西 那麽大家一起辩论阿 12/21 11:52
31F:→ junghyun:可惜你的发言模式多半是一两句没意义的酸话 然後又好像 12/21 11:53
32F:→ junghyun:了解很多秘辛 然後一副高高在上的方式看我们这些『笨蛋』 12/21 11:53
33F:→ junghyun:当然让大家看起来很不爽阿 12/21 11:54
34F:推 uofo:推楼上 12/23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