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oboth (火流星!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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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报名]登记参选小组长
时间Thu Apr 3 23:37:52 2003
※ 引述《GP02 (怒)》之铭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复活!)》之铭言:
: : 我同时回覆两位
: : 请两位参考我的前文
: : 1. 连署发起者,资格不符
: 你怎麽说他资格不符呢?
: 有证据吗?
都列举在前文了,我不像你,发言不负责任的
: 退一步言,就算他资格不符
: 其他罢免你的版友里要挑一个符合资格的也是大有人在
他们没发起啊,难道你想轻率的模仿基督徒「心里恨人等同杀人」的道理又没学好
所以「心里罢免就可以直接滥权」?
: 怎麽算,你都是只有被罢免的份
: 你就别在这吵吵闹闹的了
: 非常之难看
吵闹的是你们
: : 2. 其後连署发起者被站长停权
: 搞清楚,陈进兴就算是杀了人被判死刑
: 在他被判刑确定之前他都还是中华民国合法的公民
: 有权利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
: 而选举罢免的结果不会因为他嗣後的被执行死刑就被宣告无效
: 事实上,从程序的经济面来看亦当做此解释
: 所以,连署发起人後来是不是被站长停权
: 对你罢免案的结果一点影响都没有
: 前後任小组长不受理你的申诉,并无违法或不当情事
连署发起人的连署发起资格就已经不符,你也一样没解释啊
还在用转移焦点这一招啊?
: : 3. 前任小组长在未审核连署发起者资格之下,迳行滥权罢免本人,
: : 其後又多次闪烁其辞,拒绝说明关於连署者资格不符的问题。代理小组长也是一样
: : 依据[当时]本小组组规,小组长不得拒绝处理正常组务。
: : 这两位都已经是滥权了,PTT竟连站务站长。尚且不公至此!
: 得了吧你
: 你以前在基督版是如何的滥权砍文浸别人水桶
: 我想大家都有目共睹
你说谎!
我没有浸过任何一个人水桶超过30分钟(可以查PTT系统记录)
我甚至还宣布「永不用水桶」,甚至还因此被那些无神论者嘲笑
你这说谎者!
: 我只看到你被罢免了,自己不思反省自己的态度便罢
: 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在组务版还有基督版指着别人的鼻子骂人挑衅版友
: 你敢自己按着圣经发誓说你是个适任的版主吗?
当然敢!
因为我不像你们只用谎言抹黑污蔑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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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 编辑: rehoboth 来自: 203.73.155.28 (04/03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