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cdeffg (你快乐我也快乐)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关於这个连署
时间Sat Dec 27 16:12:17 2003
※ 引述《smilefish (迷喵?)》之铭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之铭言:
: : =>>在你履行你的举证责任之前..我不会认为你这个连署有效..
: : 不管是要诉诸连署..还是要我裁定..最少要把你自以为的违规东西列出来..
: 小组长有这种以自由心证判定联署无效的职权吗?
建议你可以参考罢免板主的规定
如果小组长对於罢免理由有疑义 就有权宣布罢免无效
第一个 宣告连署无效本来就是小组长拥有的权力
现在条文化出来 是让其他使用者也知道这个规范
没什麽好说的
如果对於小组长的判决觉得有疑义 又讨论不出结果
唯一之道就是罢免小组长罗
(或着小组长违反站规 就可以报请站长处理)
第二个 这个规定是防止有心人士藉机破坏讨论区
用不成理由的理由挟私怨报复板主
唔 我也卸任很久了
不过就我所认知的 国研院罢免板主规定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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