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nvic (小太阳研究社社长)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以上一篇
时间Thu Jan 1 00:18:05 2004
为了大家好
那我发起前
我会先把理由送给你审
如果你觉得ok
那我在提岸案
不知道这样你觉得如何呢??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之铭言:
: ※ 引述《shanvic (小太阳研究社社长)》之铭言:
: : 我又不能改理由
: : 那还繁请小组长大代为更改
: : 或有更好的建议
: =>>我以为连署发起人可以改理由!?
: 原来不行?那麽我能做的也只有宣布这个连署无效,你想再发起就再接再厉罗~
: PO文的人都不能改的话,我也没权限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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