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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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Q&A有关连续罢免
时间Mon Jan 5 23:13:03 2004
※ 引述《didadi (不说出口的感动)》之铭言:
: ※ 引述《ginshop (男人的背影)》之铭言:
: : 其实单看这一次的状况,其实严格说应该是同一次
: : 我想要避免这个状况,在连署之前先到这边打个招呼
: : 会节省大家很多时间
: 是啊,可是这次很明显的shanvic手动得比脑运转得快
: 原本的连署理由也随便打打了事,才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 这些难道不是该完全归咎於他自己草率行事吗
: 我的问题就是,为什麽这样的後果要让JS来承担
: 为什麽要因此拉长眼看已经未达罢免门槛的时间
: 就因为目前还没想好解决方案,就要让JS权益受损吗
: shanvic罢免理由乱打是他该负的责任
: 怎麽会变成给shanvic再一次机会来进行同样的罢免
: 大家真的好宽宏大量,我们女生斤斤计较但求指教一二
=>>基本上shanvic这次针对Chuyu版版主所提之连署视为一次连署,
所以他之前理由写的不被我接受的我将其删除。
保留最後一次也就是小组立场可以接受的理由之连署。
由於不能期待所有使用者都有连署前先来讨论理由的雅量
跟一次就提出合乎小组规范的理由的智慧,这方面的必要之恶是必须忍受的。
=>>日後的规范重点在於,同一标的之罢免案需不需要设下ID或者时间的限制?
例如一个ID对同一标的提出过一次成立(或不成立)的罢免案是否以一次为限?
同一标的的罢免案提出一次後下一次需隔多久方可再提出。
这个规范是需要讨论的。至於使用者程度的问题,不是讨论可以解决的。
所以我懒得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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