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建议] 以上数篇
时间Thu Feb 26 12:22:01 2004
※ 引述《hercales (太古引)》之铭言:
: 在下觉得小组长大人好像太袒护版主了点
: 我是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情,反正我已经很久没去看过政治的版了
: 但是对於禁水桶这等影响版友权力的事情
: 的确是该用公告来明令之,这样才不会令被处罚者感到不满意
=>>这个该不该不是法治面的应然,这点你也犯了错误。
版主利用推文公告本身没有对错。
事实上这公告方式对版主甚至有不利之处(推非自己文被修改),
但是版主自己选择要承担,这就无所谓了。
我没有理由去强制规定每个版主比照某个标准办理。
: 另外在下认为版规是一个版大家应该要遵守的事情
: 版主也不能例外,虽是版主订定版规,但不代表版主可以不用遵守
: 这是对小组长之前的文章发表一下己见
: 另外版主对於事情不要一直采取避不回答的态度
: 板友要求版主整理,这是版友的权利
: 版友有权要求板上有个,这也是身为版主的责任之一
: 虽然有关政治的版不好管理,但是为版友作一点服务是应该的
: 版主有公告可以用,可以不用吝啬使用
=>>使用者的应然跟我的应然有本质的不同,我是小组执法者我的立场就是,
法治上的应然,我要主动拔版主的标准我也说的很清楚,
前阵子的点名动作中我的标准很明白,请自行参阅,
使用者要觉得这版主不负责任可以,但是用词要精确,
使用者自以为是站规或法律的态度本身就错,而且不易说服人,
道德劝说有更好的方式为之,不是以大量脱序讨论来影响看板正常运作,
况且真觉得烂,本组有连署机可以进行罢免,针对个人行事风格的理由,
只要不在法规面自以为误导试听,也有我审核通过成为正式连署的前例。
简言之,把不整理视为版主处理版务怠惰,是可以的,
但是自以为如此版主违反了什麽站规版规写於理由中就不能被接受。
因为个人认为是否为好版主是很自由的,同样废与不废的二择一决策,
在法治上却是绝对的。这版主要是已经在法规上违规,被拔掉都不奇怪,
还轮的到用罢免连署吗?
: 有关政治的版讨论常有火气出现,公告也可以浇熄一下双方的火气
: 讲不听的就赏他水桶,不必什麽事情都丢到组务上来
=>>当你赏了水桶,被浸的一方要怎麽继续的申诉?
这就是你矛盾之处。信件来往是私人性质,有人就是不希望私下讨论呢?
转到组务版本身就是一个管道,有这个管道,版主可以自由的用任何手段,
(道德劝说、删文、公告、甚至浸水桶)来使过度影响看板正常讨论的版务争议,
继续的被讨论而无後顾之忧,另一方面也照顾到使用者的权利,
使用者对於版务处理的疑义有一个不需担心影响正常看板讨论的公开版继续讨论之。
当然一般情况的质疑版主可以自行决定要不要移转至此处讨论,
本案例的使用者是这类争议的常客直接转来也没有什麽不妥。
: 要这样乾脆小组长以身作则下去处里就行了
: 也不需要再设版主了
: 小组长可以不用太介入各版的事务,国家研究院的版很多
: 每个都来这套,100个小组长也不够用
: 这是在下的一点一见,请小组长参考看看
: 叙述错误的地方也希望见谅
=>>事实上我有介入吗?:P法规的释疑,版主的管理本来就是我的职务,
有些东西我当然一再重申也觉得烦。不过至少我还不会像PTT老大以前烦了
就在进站画面贴个本站不欢迎使用者XX~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乖乖先看法规再来,
表面上我是一再地处理某些老人的老招,但是最少每次重申都会有新人看到,
这样想就好过一点了。反正我不是站长可以说不做就不做:P
我真的不做我看也不是我麻烦: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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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