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nshop (闭关中,有事call我)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建议] 以上数篇
时间Thu Feb 26 14:51:41 2004
※ 引述《dale (冰城城主)》之铭言:
: ※ 引述《shanvic (百万人牵手护台湾)》之铭言:
: : 这个问题
: : 我认为是一个公平的问题吧
: 这并不是你认为应该怎样的问题,
: 事实上板主并无义务公告水桶.
dale说的没错,这只可以说一个人的风格问题
如果你不喜欢这样的风格,那在这边讨论无效後
我想这到不失一个提罢免案的好理由
"因为本人奉行进水桶应该公告的主义,所以我认为某某板主不适任"
甚至你可以问一下可不可以就「水桶是否该公告」这样的题目在该版举行投票
总之,这样的问题应该是讨论
讨论未果就是直接发动罢免,其实对於合格板主,小组长的裁量权不大
所以不太可能有介入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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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呆中
生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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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84.26.144
※ 编辑: ginshop 来自: 218.184.26.144 (02/26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