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建议] 以上数篇
时间Fri Feb 27 08:51:36 2004
※ 引述《ginshop (闭关中,有事call我)》之铭言:
: ※ 引述《hercales (太古引)》之铭言:
: : 举个例子来说吧!从以前到现在你如果被处罚了,你希望人家告诉你
: : 为什麽被处罚,还是爽就叫你去罚站,或是莫名其妙的就被处罚了?
: : 并不是说水桶就应该公告,而是希望被禁者知道自己为什麽被禁
: : 为什麽站方要设劣文说明的功能,一样的道理啊!
: : 只是希望被处罚者能明白,若你只在推文进行水桶的公告
: : 若人家没看到咧?若是修文时修掉了咧?那不就死无对证了
: : 并非水桶就该公告,只是公告可以使被浸者明白自己为什麽被禁水桶
: : 若是私下以信件通知也可以,只要被处罚的人知道自己为什麽被处罚了
: : 那就达到目的了
: : 至於版主合不合格,那是版友们的决定啊,除非严重失职
: : 不然小组长也不会想要去淌这浑水的,版主是为该看板的版友们服务的
: : 好坏只有该看板版友才能决定的
: 我是单就手边有的"规定"而言
: 我自己也有身任板主,在我的板中只要是一般使用者被浸水桶甚至砍文
: 我都会特别公告
: 但是既然这不是站方的规定,那每一个板主都有裁量权
: 所以我的重点不在该不该公告
: 而是除非双方面都有「谈」的诚意
: 不然就是走罢免,没其他路
: 不过比较重要的是,假使板主已经说明会公告,而事後又不公告
: 这比较糟,不过还是从罢免比较好使力
=>>ginshop已经回应的差不多了,使用者『认为』与『建议』版主应该怎麽做比较好,
是『认为』与『建议』,有没有强制性是另外一回事,就连我自己拥有管理版主
权限的人,都还是会把『建议』跟『处置』分清楚。『建议』是没有强制性的,
使用者觉得版主不听取他的『建议』,可以用对版主个人风格不满来罢免之,
这方面的规定已经相当有规模了,但是要直接宣告版主不听其『建议』是什麽
违规行为,使用者是没有权限的。所以把问题放在公告不公告其实并不重要,
公告不公告既然没有站方组方的硬性规定,就属於版主的裁量权。
=>>罢免的设计就是针对版主裁量权的制衡措施,使用者仍旧有最後手段来对版主权限
最挑战,只要符合程序就是完全合法,不若文章发表过度影响看板正常讨论,
是有被惩处疑虑的措施,即便目前连署机仍有部分问题,本身精神已经就在於让
使用者来决定版主去留。
=>>以上讨论串我先预告会删除一些於处理无意义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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