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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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抗议]请ChaosCreater小组长重新审理
时间Mon May 3 11:53:04 2004
※ 引述《basicnet (88 有缘再见..)》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PttLaw 看板]
: 作者: basicnet (88 有缘再见..) 看板: PttLaw
: 标题: [抗议]请ChaosCreater小组长重新审理
: 时间: Sat May 1 08:20:56 2004
: : ◆ From: 140.112.4.248
: : → basicnet:不处理 = 砍文消音? 推140.120.136.152 04/28
: : → ChaosCreator:他跟yisdl的案子是同一个,yisdl已判决。 推 68.105.1.111 04/29
: 请你去问yisdl 是不是同一各案子
: 我在上诉的是KMT版名的案子
: 和yisdl何关?
: 原来你连案子都没分清楚就砍我文了
: 我在此抗议 重新审理
: 站方可以请yisdl来对质是不是同一各案子
: : → frank88:好过份,全部袒护KMT的人 推 61.229.167.33 04/30
=>>很简单,一切都是版主对版规的解释权跟自然权限的问题。
a-diane版的判例说的很清楚,目录名称用ID当名称,
当目录内有该ID文章时,使用者自己会去判断是版主品秩差还是使用者文如其名,
後来版主被处罚并不代表此一见解无效,只是因为情况变动时版主不配合处理。
所以你的案子太容易了,连ID全名都没用上,怎麽能够因此去动版主对版名的
自然权限?今天版主是用ChaosCreator是白痴之类指ID全名跟明确谩骂来取版名?
明显不是,你可以说他在影射,但是所有b开头ID的使用者都可以来如此伸张,
版主是要玩趣味还是自找麻烦其实不是版主在控制,而在於使用者。
况且指涉本身我看不出来有多少谩骂的成分?没有必要因为这样一个模糊的案例,
而去剥夺所有版主对版名的自然权限。
=>>单就文字内容,yisdl的检举还比较接近需要判定的程度,
他的检举我既已判定,你这个更轻微的案子我就直接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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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