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sicnet (88 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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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抗议]KMT版主滥用水桶
时间Wed May 19 18:10:26 2004
数度 版主要拿证据阿..
来看看你的板规
使用[公告]当作文章标题;
讨论公告请修改公告字眼。违者删文并记一次警告
至於酸文以及反讽文的部分 板主群以删文劝导为主
若太over影响版面或引起争端 则除删文之外 另加记警告一次
※ 引述《ilyvonne (母鱼狂追公鱼...)》之铭言:
: 此人已经数度严重影响版上秩序
: 这次又企图自订她所谓的"禁句" 误导网友
: 一些很平常的文字都被它设成禁句
: 我认为版主不在的时候 不能立即删文
: 不知道多少网友误以为这奇怪的规定是版主发布的
(1)我没用公告 你是第一天上BBS吗..
(2)版主是谁写在上面 你是第一天上BBS吗..
: 严重影响版务
: 我甚至希望有更严重的处罚
: 是否可以再这里或是pttlaw申诉?
※ 编辑: basicnet 来自: 140.120.136.152 (05/19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