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杂种...那又怎样)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公告] 受理bongovi vs.Iamaidiot案
时间Thu Jun 10 00:54:46 2004
※ [本文转录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Iamaidiot (杂种...那又怎样) 看板: PttLaw
标题: Re: [公告] 受理bongovi vs.Iamaidiot案
时间: Thu Jun 10 00:40:05 2004
※ 引述《Roses999 (真‧德大寺广三)》之铭言:
: 本院不会更改此案案由,在此仅对此点说明:
: 所谓的「案由」,指的是依原告主张被告违反规定的内容,
: 现实中的法院记载也不会在案由中加个「疑似」二字,
: 例如:A告B伤害、C告D侵入住宅,不代表A真的有伤害B、C真的有侵入D的住宅,
: 仅系分类、记载的方便,此与是否预断无涉,请被告方面无须过渡敏感。
你不用判了
这是在政治版发生的事情,OK,那就用政治版版主之权限解决
本人已经向小组长报备这半个月内不行使任何政治版版主之权限
你觉得不够那要直接砍我版主一职也可以,做得绝一些砍掉我所有版主职位也随便你
要砍我ID也成,给我半个月的时间将自己的信件抢救回去
就是这样
就当我认罪可以了吧
--
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9.136.27
--
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9.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