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公告] 使用者信件方式申诉之处理原则
时间Sun Jun 20 03:32:51 2004
=>>组长信箱中,凡有关组务问题之信件讨论,皆视同於组务看板文章,
亦即,组长有权将此类信件自由转载至组务看板或更高一层管理机关,
使用者可於信件中加注『此信件请勿转载』字样以维个人隐私,
(为免争议,请确实使用引号内七个字,否则意思表示以小组长个人认定为准,
并且此一加注以信件为单位,不接受部分内容之加注处理)
但在加注後,该信件将视同组务看板内无意义的文章,小组长有不处理不回应
甚至直接删除之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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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8.105.1.111
※ 编辑: ChaosCreator 来自: 68.105.1.111 (06/20 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