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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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CrossStrait版reader版主判决不当
时间Fri Jul 9 12:25:04 2004
※ 引述《iamsosorry (我也要当美国人!)》之铭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之铭言:
: : =>>当你指涉出特定ID,就可以被认定为是。
: : boyo、taiwanpig(或者你用中文代替),都是特定ID。
: : 指涉特定ID加上你括弧起来的那句话,我不认为版主做出的那样的判断不合理。
: 人身攻击的构成是
: 1.针对个人 (这点我的确是针对他)
: 2.以不确实的论点或侮辱性言词攻击对方
: 但 一旦boyo的行为的确符合我所说的 即 "符合事实" 人身攻击就不构成
: 那麽 我的言论属於 "侮辱性言词的范围" 吗?
: 如果以上都不符合 应该不构成人身攻击
: 补充* 我所说的是否属实 可以请小组长前往两岸版察明
: : =>>重点根本不是你认为自己指涉某些ID的行为是否合乎你自认为的所谓『事实』
: : 而是,对於这样的文章版主的判断跟版主的认为。
: : 我再说一次,我不认为版主的判断有何不妥。不要让我说第三次。
: 重点就在於 我所说的是否属实 以及判定是否属於侮辱性言词
: 我当然知道你的判断与版主一致 这句您不用再说第三次 我只要个合理的答覆
: 麻烦你再回覆一次 判定是否我有侮辱性或不确实言论 属实的话我将不再申诉
=>>我说的很清楚了,你看不懂我很抱歉。
你说的是否属你认为的『实』根本无关紧要。
重点是你说出这样的言论,针对特定的ID,不管言论是否为所谓『实』,
骂人的行为本身版主就有权进行干涉。
虽然你所谓的人身攻击构成定义根本不是我要参考的目的,
但为了让你看懂,我特定引用,你已经针对个人,
而注意对於文章中言词是否为侮辱性的解释权限并不在於你,
版主认为你的言论已涉侮辱,你就是在谩骂特定ID,
版主自然可以针对该文行使他管理看板的权限,
连在你的定义中,版主的行使权限的依据都十分确实。
更不要提其他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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