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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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CrossStrait版reader版主判决不当
时间Sat Jul 10 04:45:27 2004
※ 引述《iamsosorry (我也要当美国人!)》之铭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之铭言:
: : =>>我说的很清楚了,你看不懂我很抱歉。
: : 你说的是否属你认为的『实』根本无关紧要。
: : 重点是你说出这样的言论,针对特定的ID,不管言论是否为所谓『实』,
: : 骂人的行为本身版主就有权进行干涉。
: : 虽然你所谓的人身攻击构成定义根本不是我要参考的目的,
: : 但为了让你看懂,我特定引用,你已经针对个人,
: : 而注意对於文章中言词是否为侮辱性的解释权限并不在於你,
: : 版主认为你的言论已涉侮辱,你就是在谩骂特定ID,
: 痾.... 版主不是这样判决的喔 你搞错了....
: r版主说的是我 "人身攻击" 并非谩骂谁 并且他以 "人身攻击的版规" 处置我
: 而是否涉及谩骂 版主没有提及也没有判决
: 所以该讨论的 是我 "是否有人身攻击" 请搞清楚 谢谢
: 请小组长以 我是否迳行人身攻击行为 来判定我是否该受罚
: 如果有 就说出有的解释 如果我不满的话会到pttlaw请教 就这样...
: : 版主自然可以针对该文行使他管理看板的权限,
: : 连在你的定义中,版主的行使权限的依据都十分确实。
: : 更不要提其他定义。
=>>看不懂中文?我特地引用你自己提出人身攻击的定义:
在我的认知,你针对特定ID使用侮辱性言语。
=>>你已经让我说了几次?孔子都教三次就不教~我可是比他老人家更没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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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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