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IP版版主异动申请
时间Fri Oct 8 05:33:43 2004
※ 引述《TonyDog (汤尼狗 (49er Taiwanese))》之铭言:
: 本版942篇我看完了。
: 并没有「试阅期间无法更动版主,若发起版主辞职,将视为试阅不通过。撤销看板。」
: 的规定。而且原来的组规里也没有。
: 所以,所谓的「判例」是指哪一个呢?
: 还有,新申请案申请之後才发布的新组规,可以溯及既往适用之前申请的案子吗?
: 主要的问题还是在这两点上。
: 要请小组长释疑。
: 谢谢。
=>>你看了讨论串,
我不是说过,新看板试阅是对新看板跟发起版主的同时试阅?
所以精神早就已经出现,既然视为同一的试阅,其中一个失去资格,
此一包裹之试阅就是不通过。这在该讨论串就有。
试阅中版主无荐任权,他一旦离职,试阅中看板变成无版主。
对於组方立场,我没事开个无版主的新看板干嘛?这个论点讨论串有。
=>>所以刚成文化的东西不是『新』组规,只是『新成文』的组规。
判例精神早就已经确立。自己好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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