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cool (熊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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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连署的条件限制(试行)
时间Tue Dec 28 23:41:33 2004
国家研究院两项试行条款
经过一个月试行之後
即日起正式设为组规
若仍有相关问题
欢迎提出
:)
一,即日起,科学学术,人文宗教,法律财经等三群组
下列规定异动:
1.连署申请新板赞成-反对>=25人即可开板
2.没有板主的看板之申请板主连署超过10人即可通过
其余规定不变
二,配合原有罢免连署相关管理规定做对应修改
试行部分以
黄色提示
1.A对某一板主或
某一看版提出(罢免/
申请新板/连署板主/废除旧板)後,不论如何,
经审核终结或连署完成後一个月内A都不能再提出任何相同连署(不论板主,看板)。
2.有人对某一板主或
某一看版提出(罢免/
申请新板/连署板主/废除旧板)後,若此次不通过
,除非小组长主动表示可例外处理,一个月内任何对该板主或该看板连署申请都无效。
3.A对某一板主或
某一看版提出(罢免/
申请新板/连署板主/废除旧板),不论如何,
之後三个月内,A不得对该板主或该看板再提出相同连署。
试行结束时间至12/26
与之前所公布试行条款一并考虑是否永久列入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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