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nshop (闭关中,有事call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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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组规修订
时间Wed Dec 29 01:32:54 2004
※ 引述《okcool (熊猫人)》之铭言:
: 二,配合原有罢免连署相关管理规定做对应修改
: 试行部分以黄色提示
: 1.A对某一板主或某一看版提出(罢免/申请新板/连署板主/废除旧板)後,不论如何,
: 经审核终结或连署完成後一个月内A都不能再提出任何相同连署(不论板主,看板)。
: 2.有人对某一板主或某一看版提出(罢免/申请新板/连署板主/废除旧板)後,若此次不通过
: ,除非小组长主动表示可例外处理,一个月内任何对该板主或该看板连署申请都无效。
: 3.A对某一板主或某一看版提出(罢免/申请新板/连署板主/废除旧板),不论如何,
: 之後三个月内,A不得对该板主或该看板再提出相同连署。
: 试行结束时间至12/26
: 与之前所公布试行条款一并考虑是否永久列入组规
有一点难理解
先讨论第一项与第三项的差异在哪里
第一项是说,倘若A发动连署不过,则A一个月内不许再对该版动任何脑筋
而第三项是说,倘若A发动连署不过,则A三个月不可以就相同项目对该板发动连署
所以说这两项的差异在於是否同一项目,是吗?
倘若我的理解无误的话,这大概是针对前些日子浮滥的连署而因应的规定
不过我是认为,倘若真到了两方势力剑拔弩张的状况的时候
这样的规定反而又容易使的整个情势倒向一方
我是认为,可否直接针对浮滥连署作一个针对「个人」的限制
譬如说倘若连署没到一定门槛,在一定时限内剥夺连署权
包括提出以及加入连署的权力
当然,这也只是建议,小组长这两项定的都还不错,也应该会发生一定的效果
比较觉得卡卡的是第二项
卡的原因很多,譬如说有了第二项,几乎就可以拔掉第一项
因为感觉上就是重复了
当然,你可以说一个是有机会一个绝对不,但是第二项又有给小组长一个很大的裁量权...
还有说,第二项中关於申请新板如何在一个月内不得重复连署?板主不一样也不行吗?
换了板名算不算同一个板?
最危险的是,可不可能反串,随便找个烂理由给板上一个为所欲为的太平期......
并且提出的理由不一样,难道可以视为同一样的连署吗?
我是觉得第二条是给板主很大一个「武器」,只是这个武器实在太强悍了
拿到手上有一点可怕,看看小组长可不可以再精细一点
譬如说一个月内不能以「相同理由」发动连署之类的,不然很容易造成有心份子玩法
虽然前小组长说过组规不过是小组长权力的延伸
不过把权力延伸到自找麻烦,我想可能真的是吃力不讨好吧
一些杂乱的讨论,希望小组长看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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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you can see the coming battle
You pray the drums will never cease
And you may win this war that’s coming
But would you tolerate the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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