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der (读者)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申诉] crossstrait板工reader滥浸水桶
时间Fri Jan 7 00:48:50 2005
※ 引述《GOJAM (LIFE)》之铭言:
: ※ 引述《okcool (熊猫人)》之铭言:
: : 如果是用累进制
: : 那我觉得没什麽不妥
: 问题是他累计错误
: 我在文中已经清楚陈述推论
: : 麻烦提供板主公告注销的相关证据
: 该板板规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自然注销:
: 第八条 违规记录之注销
: 一、劝告於一个月後自然注销。
哎呀,这是我记错了。
因为警告是两个月注销,忘记劝告是一个月。
我这就去撤销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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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2.1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