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en (此睡眠眠无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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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投诉.无任何不当言词.被扁版浸水桶
时间Fri Jan 7 12:12:27 2005
版主是有坎文章的权利
但是既然要关人家水桶
最起码也把事证放到精华去备案吧
否则要是当事人过几天突然发现被关水桶
是不是就死无对证求诉无门了呢?
单纯的坎文与关水桶刻意不留证据是不一样的
※ 引述《okcool (熊猫人)》之铭言:
: ※ 引述《doz1031 (咬着年糕跳舞的猫 N)》之铭言:
: : 组长大大..情况应该很明显了..
: : W大在破坏证据後..也提不出理性的说词..
: : 是该为了维护政治区的清誉..清除一些害虫的时候了..
: : 箝制言论.不应该是Ptt任何版该出现的现象...
: : 更可恶的是..在伤害他人的言论自由的同时..
: : 没有一个有权力的人出面制止...
: : 大家都知道..法律.在没有执法者的时候
: : 法律是形同虚设的....
: : 既然事实已经很明确了...心虚破坏证据...
: : 提不出理性的说明...
: : 超过水平的被申诉记录...
: : 我想.是组长大大们.该制止的时候了...
: : 在Ptt的名声下..怎能长期容许这种情况呢...
: 板主本来就有砍除板上不妥文章的权力
: 我不觉得这算是破坏证据
: 如果申诉人想申诉就应该自行保存相关事证来申诉
: 如果文章在板面上遭到砍除
: 仍然可以到allpost板寻找文章备份
: 至於板主是否应该将砍除的文章留存做备份
: 我想Ptt方面没有硬性规定
: 备份属於板主自发性的
: 如果申诉人无法提出相关事证
: 那恐怕组长也无法帮忙处理这次申诉了
: 造成困扰请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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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erryen 来自: 140.116.72.37 (01/07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