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der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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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注意] GOJAM
时间Tue Jan 18 22:51:50 2005
※ [本文转录自 CrossStrait 看板]
作者: reader (读者) 看板: CrossStrait
标题: [注意] GOJAM
时间: Sun Jan 9 20:07:53 2005
关於'小白'和拼音脏话案,请到此为止,这里的讨论已经
足够充份。在组务板也讨论过了。再提就以挑衅文论处。
另外我也对於我的权力行使范围、作法说明得够清楚了,
再多讲什麽滥权、偏执等等,也照样依挑衅文论处。
这个板是两岸交流的空间,不是让你闹板的空间,板友们
没有必要为了你心目中的板主执法标准,而让这里全都是
你的诡辩。
我很乐意厘清板规的模糊空间,所以经常很有耐心地解释
执法的方式,却不是让你得寸进尺,挑战执法标准的。
※ 引述《GOJAM (LIFE)》之铭言:
: 1.网路不是你的、机器不是你的、论坛空间不是你的、板面不是你开的
: 你接任板工未经板众投票不具民意基础、板友可以连署罢免板工
: 凡此种种都代表你的权力不像你所形容的那样绝对
: 2.在'小白'案中,你从裁判者变成骂人者的共犯
: 界定具有污名性质的'小白'一词为你所谓的'事实陈述'
: 这已经不单纯是角色制衡的问题
: 而更是自乾堕落的裁判者失格问题
: 就你文中所强调的板工'道德性'而言
: 这等於是公器私用、滥权下的道德沦落
: 3.你一直未出示你对所谓'拼音文'的判准、根据的是哪一套拼音系统
: 你如何证明你看得懂前案的字母推文?
: 你如何释疑你不是用鸡言判人家的鸭语?
: 在前案,我要求你出示判准,你不依.光凭一句鸭霸的'自由心证'一语带过
: 现在我依照你的逻辑针对另一案提出检举,你却反过来要求我出示判准
: 两相对照,你岂不是在自相矛盾
: 还竟然质疑我诬告
: 那我质疑你诬判也言之成理
: 简言之,本人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罢了
: 怎麽在客观条件完全相同的字母推文、逻辑推理也一致的情况下
: 我的就属诬告,而你的就不属诬判呢?
: 摆明就是双重标准嘛
: 所以我说你滥权根本没错
: 你那一套空间领主说、板面县官论,只不过是在为你的滥权化妆而已
: 更加坐实本人对你滥权行为与心态之指控
: ※ 引述《reader (读者)》之铭言:
: : 板主是比较接近古代县官的角色,负有风气教化之职责,虽有
: : 刑律却是以道德式的自由心证为主,而不是现代的法官角色。
: : 不要拿现代司法体系套用到这里来。现代的司法是建立在专业
: : 分工的管理体系上,没有适当的整体环境,也只能强化板规的
: : 权威而已。
: : 事实上板主是以专业精熟、热心板务、关注发展而担任的,而
: : 不是因为执法专业而担任的。
: : 各位服不服气是一回事,但这站上能有几个板,对判决的逻辑
: : 和一致性,言词的精细慎密,能够讨论到这里的深度?
: : 这其实是一种偶然性,标准状况应该是板主觉得你是来乱的,
: : 就给你水桶才对,根本就没有废话余地,而看板人数和文章数
: : 就是业绩,人多的大板就可能成为优良板主。
: : 网路或可以称之为电子边疆,是人为开拓出来的新大陆,空间
: : 开拓者就是该空间的领主,只要不致侵害国家的统治合法性,
: : 拥有领地之一切生杀予夺之大权。既然没有三权制衡,就没有
: : 司法专业,也就请不要拿现代国家管理方式来要求站务板务,
: : 父权管制、道德约束才是自然状态。
: : 你一直没搞懂,字母推文不犯规,你的拼音文内容,是我能够
: : 看得懂的脏话,粗话规范是不论语言一律规范的。而该推文我
: : 无法解读,而你既然说是谩骂就请说明,否则你岂不是诬告?
: : 语言不构成犯规理由,语言的内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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