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tis (何逸凡)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小组长有权对於版主作出停权处分吗?
时间Tue Feb 1 19:02:53 2005
※ 引述《TonyDog (汤尼狗 (49er Taiwanese))》之铭言:
: 如果版主们都没意见,我们以後也可以承认这是一个组务惯例。
如果只要判例您就能接受的话
615,683,1247这三篇公告应该可供参考.
如果这样不够的话,
正式的法务板解说请参考pttlaw no.1376
忘记是不是因为1247这件事了,
印象中是曾在pttlaw连吵了好几页.
(那一阵子好热闹.....)
不过下午一直翻不到pttlaw那篇....Orz...
如果没有新的解释案出现,我想那个解释是有限度的支持这样的做法.
如果对这个解释或警告程度不满意,的确可能要再往法务板面才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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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刚好翻出了解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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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49.43
※ 编辑: Eventis 来自: 61.62.49.43 (02/01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