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le (冰城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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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检举] jerryen 伪造文书、伪证
时间Thu Feb 3 00:25:25 2005
※ 引述《okcool (Susan说)》之铭言:
: 需要符合申诉格式
: 也必须先找板主处理
: 至於滥诉我想目前判定上有一定的困难度
: 若是有人能提供一个公允的判定法则
: 也许就能产生出相关罚则
那我来抛个砖头吧,如果有不合适、没思考清楚的地方,
还请各位多多指教。
如同板主有权力、责任维持看板风气,
小组长也有权力、责任维持小组各项机制的使用风气。
如果在提出申诉之前,多一些合理的检验机制,例如:
一、申诉者必须提出和板主沟通过的完整证据(当然不包括写信乱骂一通)。
二、申诉者必须提出曾在看板发言之证据。
三、申诉以一篇为限,并必须符合格式。
(以上三点只是举例,我的目的在於建议这个架构。)
然後惩罚屡犯者。
像第一次犯规则警告,警告後再犯则半年内不得申诉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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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pell out the obvious is often to call it in │
│question." --
Eric Hoff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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