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duh (百般柔情 将化鬼影)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申诉] 使用者 jerryen 申诉时侵害本人着作权并制造伪证
时间Wed Feb 2 23:55:41 2005
申诉人:jimmyduh
申诉对象:jerryen
申诉事由:
首先对群组长表示歉意,组务板虽为申诉板主之处,并非用於检举使用者,
但使用者jerryen於本板申诉本人时,
恶意断章取义,视本人着作权如无物,并扭曲文意,制造伪证,
本人认为此种行为极不可取,
特再次提出此申诉案,端正风气,
并希望以此判例做为往後申诉者之警惕。
以下是申诉事由:
●2673 2/02 jerryen R: [申诉] 扁板板主不处理我对板主的检举
●2689 2/02 jerryen R: [申诉] 扁板板主不处理我对板主的检举
jerryen引述本人公告作为呈堂证供,
但恶意擅自断章取义,企图混淆视听,影响群组长判断,
本人认为恶之极也,无法再容忍此等蓄意扰乱板务之恶行,
虽说组务板是处理板主之处,
但板主之基本人权岂容如此任人践踏,
否则人人被浸水桶都来此桶板主一刀,
板主於组务板和板务之间疲於奔命,
往後还有谁愿意担任板主?
本人原文乃指网路笑话本就难以寻得原作者,
因此
「因此在未经获得该笑话的创作者同意之前,
迳自转载该则笑话,是我的错,」一段,
实乃自嘲也,而後接着这一段:
「如果有人认识这则笑话的创作者,请告诉我,
我愿意付给他一字10元新台币的稿费作为赔偿,
如果他嫌一字10元不够,要再议价也是可以的。」
也是为了指出引用网路笑话还要注明原作者一事之荒谬。(原文见扁板9759篇)
jerryen恶意断章取义,
以片段字句扭曲本人文意,
作为对自己有利之呈堂证供,
除伪造文书之外,更有作伪证之明显意图,
不但无事兴讼,更企图入人於罪,
是可忍,赎不可忍?
尚请群组长明察。
相关证据:
证据一:本人於扁板之公告
●9759 s 2/02 jimmyduh R: 检举
作者 jimmyduh (百般柔情 将化鬼影) 看板 a-bian
标题 Re: 检举
时间 Wed Feb 2 12:48:5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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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rryen (此睡眠眠无绝期 )》之铭言:
: 既然你朋友都说是在网路上看到
: 那你在转贴时更应该标明出处了
: 都有网友可以找到来源
: 板主你应该也找的到吧
: 希望你能坦然面对你的板规
: 否则以後大家都把别板的文章copy过来
: 说这是我在网路上看到的
: 这样狡辩就可以不受板规约束吗?
我执行板规一向慈悲为怀,
违反了板规的话赶快修正就好,
既然昨天已有板友帮忙补上出处,
也就无违反板规之嫌。
另外,本板规之制订,
乃维护作者之智慧财产权。
因此在未经获得该笑话的创作者同意之前,
迳自转载该则笑话,
是我的错,
如果有人认识这则笑话的创作者,请告诉我,
我愿意付给他一字10元新台币的稿费作为赔偿,
如果他嫌一字10元不够,要再议价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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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可能会说你是用「脑袋」在思考的...
但是在思考之前,你的「身体」就已经做出结论了。
「脑袋」只不过是事後承认这结论而已。但是...说不定...
真的有少数人能以觉醒的意识来认知这个世界与自己...并且做出真正的选择。
我的招式对那种人是没有用的...而我这一生也一直在期待这日子的来临。
~by 卡耶拉鲁‧桑格维斯 《铳梦Ⅱ Last Order》Vol.6 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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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2.72.245
证据二:恶意断章取义本人公告,扭曲文意以做为伪证
●2673 2/02 jerryen R: [申诉] 扁板板主不处理我对板主的检举
作者 jerryen (此睡眠眠无绝期 ) 看板 AboutBoards
标题 Re: [申诉] 扁板板主不处理我对板主的检举
时间 Wed Feb 2 13:46:0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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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板板主已经承认他转贴文章未标明出处且未经原做同意
虽然在我检举之後有板友帮他补上
但是这毕竟是检举之後的事情
扁板板主既然已经承认错误
为何不依造扁板板规处理?
难道这些都是无事兴讼吗?
更可耻的事情是,你在我检举之後还写了一个很感人的故事
说你转贴的文章是你朋友写给你的名信片内容
你只不过把他抄录下来而已
看来还真是可笑
世上真有这麽巧的事情?
板主适合带头发表狡辩文吗?
一大堆人在我的发言人身攻击与挑衅,你都宽大为怀的对待
有板友在推文攻击我是修文魔人
你却把他说这不是人身攻击也不是挑衅
那请问他写这句话的意思为何?跟我开玩笑?我跟他可不熟啊!
而有一个网友转贴了一篇没有经过查证的文章就被你水桶
而板规明明只规定砍文而已
这就是你所说的执行板规宽大为怀吗?
这边的宽大为怀是不是仅限於板主自己以及你的朋友呢?
因为我不是你的朋友
所以我的检举都是无事兴讼吗?
以下是jimmyduh板主的发言
我执行板规一向慈悲为怀,
违反了板规的话赶快修正就好,
既然昨天已有板友帮忙补上出处,
也就无违反板规之嫌。
另外,本板规之制订,
乃维护作者之智慧财产权。
因此在未经获得该笑话的创作者同意之前,
迳自转载该则笑话,
是我的错,
※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将化鬼影)》之铭言:
: 报告群组长,
: 原本那些检举都为无事兴讼,
: 根本无人违反板规,
: 本人认为无处理之必要,
: 再处理也只是占去板面空间而已,
: 因此只有标上s记号,代表结案。
: 但既然检举人要求处理,
: 现在所有检举都已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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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38.244
证据三:恶意断章取义本人公告,扭曲文意以做为伪证
●2689 2/02 jerryen R: [申诉] 扁板板主不处理我对板主的检举
作者 jerryen (此睡眠眠无绝期 ) 看板 AboutBoards
标题 Re: [申诉] 扁板板主不处理我对板主的检举
时间 Wed Feb 2 15:24:0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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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撷取板主两句话来证明
至於出处网页的话,
上面已经有两位板友提供连结,
喜欢笑话的话赶快去看。
这句话证明板主认为只要标明网页连结就好
迳自转载该则笑话,
是我的错,
板主已经说了是他的错喔
虽然他这句话是说他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
但是事实很清楚了
板主转贴网路上的笑话
并没有标明出处
连个网址连结都没有
而且原文也没有说是网路上看到的笑话喔
但是事後经过网友提供连结
发现与网路上的笑话一模一样
而且板主到现在为止并没有更改原文章
※ 引述《Jetty (Kill or be killed)》之铭言:
: ※ 引述《jerryen (此睡眠眠无绝期 )》之铭言:
: : 怎麽
: : 你自己帮板主补上的网址难道忘记了吗
: : 这种事情简单的很
: : 只要列个网址就好啦
: : 出处不就是这样吗?
: =..= (碰恰恰的鼻孔大)
: 这才不算是真正的出处 =.=|||
: 我转的网址上面也没有标明这个笑话是谁写的,作者是谁,版权属於谁。
: 我是看你硬要鸡蛋里挑骨头我才转一个网址告诉你这种东西出处早已不可考。
: 不要让我有想要转笨版的冲动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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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38.244
※ 编辑: jerryen 来自: 61.31.138.244 (02/02 15:26)
板主回应: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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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231.168
※ 编辑: jimmyduh 来自: 59.104.231.168 (02/0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