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tis (何逸凡)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建议] 制衡滥诉的机制
时间Thu Feb 3 13:49:21 2005
※ 引述《okcool (Susan说)》之铭言:
: ※ 引述《dale (冰城城主)》之铭言:
: : 如果在提出申诉之前,多一些合理的检验机制,例如:
: : 一、申诉者必须提出和板主沟通过的完整证据(当然不包括写信乱骂一通)。
: : 二、申诉者必须提出曾在看板发言之证据。
: : 三、申诉以一篇为限,并必须符合格式。
: : (以上三点只是举例,我的目的在於建议这个架构。)
: : 然後惩罚屡犯者。
: : 像第一次犯规则警告,警告後再犯则半年内不得申诉之类的。
: 有没有人愿意一起加入讨论的
: 届时可能选择一项较能广为大家接受的方式
申诉本来就是偏向救济的管道,
在小组禁止申诉或检举,只会造成申诉层级向上推衍,破坏分权的实质效果
为了避免因噎废食,以个案各别处理较为妥当.
特别是明定在站规中小组长义务的
1. 小组长不得拒绝有关之正当版务处理责任。
还有小组长责任的
1. ...使用者对版务有所问题或争执时,可先找小组长帮忙解决。
如果要以内规来加以约束,技术上有一定难度.
限制太少没有效果,限制太多要不就与此抵触,要不就只是往上推.
又,既然言之为滥诉,就代表这个告诉是很好处理,不花多少功夫就能判决的.
(不然何滥之有0.0?)
只要提高申诉表格中,每个栏位需出具的事实与理由,
以及同人同板相关事宜不得连续申诉,我想这也就够了.
减少战火可以比照pttlaw另开辩论庭,回文不另行公告水桶XD
其实真正重要的是如果上层的pttlaw不处理滥诉的问题,
组务板就必须接受他有义务与责任要处理.
因为丢上去以後会以"请先至组务板"为由,再打回组务板XD
结果是一样的....Orz....
对方只要打一份检举文,转贴转贴再转贴即可,
可是却会多牵连一层上层机关做处理,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可以图个清净,
实际上却只是多开一个战场....OTZ....
因此我个人倾向以个案方式处理,明文的话,暧昧为宜......
更何况,法院也没规定一年只能告几次不是吗=.="
不过他也不会在你告的时候就保证什麽时候一定会开庭或结案对吧XD
所以只要附加一句
"惟相关事例过多或同一时间检举人过多时,
本组可依其情节决定其审理顺序,不另行通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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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案.....0.0?
XD.....我什麽都没说......
那可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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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4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