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tineen (绿色浩呆熊加盟事业)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关於罢免连署理由4.,补充说明如下:
时间Wed Feb 23 10:36:43 2005
※ 引述《jeromec (官. 官. 相. 护.)》之铭言:
: 版主 ”长期”(去年11月至今,已有三个月)无法以相同标准执行版务:
: 时间各为:
: 11/07 2004 Qutineen 送网友 ”R小bb”,没事﹔
: Thu Nov 11 20:14:17 2004 iv80804 送网友 ”逊咖”,警告两支﹔
: Sat Nov 13 20:48:02 2004 RealJusticen送网友 ”幼稚”,水桶三天。
: Mon Nov 15 09:28:20 2004 tomanderson 送政治人物 ”连大头”,水桶一个礼拜,
: Tue Nov 16 21:40:34 2004 frozenblue 送政治人物 ”爱唬烂+死不认错的垃圾”,水桶两个礼拜
我只针对这个有关我的部分就好
你举证专门不举对你不利的就是了
你怎麽不举RealJustice在KMT版开先例"乱取版友绰号"
我可是被他叫了N次的Q小朋友
那时候版规还没修改,所以 RealJustice 没因为乱取版友绰号被水桶过
既然这样我回送他R小BB为什麽要有事呢?
後来我提出建议,希望版主能够规定不可以乱取版友绰号
这项规定後来有了,而且是在你上面提的11/07 2004之後
在这条规定之後,你有看过我用什麽R小bb之类的吗?
反观RealJustice还是改不了,我有一篇检举他的文章在KMT 7938
而他也因为乱取版友绰号被处以水桶,在7968篇
--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上街不化妆,三秒就破功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70.1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