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omec (官. 官. 相.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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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关於连署补充理由
时间Wed Feb 23 12:46:08 2005
※ 引述《Qutineen (绿色浩呆熊加盟事业)》之铭言:
: ※ 引述《jeromec (官. 官. 相. 护.)》之铭言:
: : 两件不同事情, 组务组规会决定.
: : 而我认为网友应该只在 "板上文章不被网友删除" 的唯一状态下接受.
: : ..
: : 因此话说回来, 如果板上文章会被删(如目前政治版各版现状),
: : Q的提议等於是废物.
: ^^^^^^^^^^^^^^^^^
: 你忘了组规有规定"提起人要在该板有文章"
: 所以如果按照你的说法,我的提议是废物
: 那麽你也就是说现在这条规定也是废物了
: 说起来,我的提议只是将原有的规定延伸到参与连署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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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想把原有规定延伸到每个连署者.
但
如果板上文章会被删(如目前政治版各版现状)
你的提议对那些 "文章曾经在板上",却後来被版主整理掉的,公平嘛?
所以我说
我认为网友应该只在 "板上文章不被网友删除" 的唯一状态下接受你的建议.
因此话说回来, 如果板上文章会被删(如目前政治版各版现状),
你的提议等於是废物.
另外, 至於你的提议, 应该找组务讨论, 我只是网友.
(如果组务看了相关讨论串就删除吧, 这种和本次连署无关系的讨论, 可以未来处理)
: 而非只要求提起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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