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omec (我. 早. 料. 到.....!)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拉票
时间Sat Mar 5 02:01:30 2005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之铭言:
: 两边都有过度的拉票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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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针对连署提出人的 "所谓拉票行为" 来论 "事实" 与 "是非" , 可以.
几个问题请教:
1.
今天发信的的行为与对象, 是 "不分支持者与反对者(就是完全不认识的网友)".
所以我想知道 "一个不分支持与反对者的发信动作"
请问 "拉" 了谁的票?
2.
"过度的拉票行为" 定义的标的物是什麽?
3.
既然是一个 "不分支持者与反对者(不认识的网友)分布讯息" 动作,
请问和 "连署效力" 之间的关系, 是什麽?
4.
为什麽一个 "针对不分支持者与反对者(不认识的网友)分布连署消息的动作",
成了 连署 "瑕疵" ?
是否只要让(不分支持或反对的)网友知道了连署的事情,
这个连署就是 "有瑕疵", "无效"?
5.
连署的 "支持反对与中立", 皆为 "网友个人决定"
为何会被认定为, 收到信的网友就会投 "支持票"?
(何况这个认定是与事实不符)
6.
假设问题:
反过来想, 如果连署人数量支持少於反对, 这个所谓 "过度的拉票行为",
导致了 "连署不成立", 那是不是这个反对连署也是有瑕疵, 连署反对无效?
几个问题,还盼有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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