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duh (百般柔情 将化鬼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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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建议
时间Fri Mar 25 03:49:51 2005
组规规定现任板主有权任命任何人担任板主。
但这其中有一个严重责任问题,
现任板主若仍续任,那责任当然仍由该为板主自负,
倘若该板主任命之後即行卸任,倘若发生问题,由谁负责?
更甚者,有即将卸任之板主对於此问题竟然完全不敢正面回应。
U党事件殷监不远,
200次/200篇的门槛对於有心人士确实没有太大的限制作用。
而历来的的例子也多显示,板主为求尽速卸任,难免有滥竽充数之虞,
个人认为这个组规的疏漏之处,对於组务确实有不良之影响。
之前也曾有过这样的疑虑,
被罢免中的板主任命新板主,新板主上任之後又任命被罢免了的板主为板主,
那对於提出罢免而且成功的人,要如何交待?
组务似乎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尤其是对於即将或申请卸任的板主权限之规定,
是否有需要明文加以限制?
这是今天这个案例突显出来的问题,而非针对特定人物,
组务的规定是否有需要对此漏洞加以补强?
在此也请各板板主发表看法,
并请群组长予以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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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可能会说你是用「脑袋」在思考的...
但是在思考之前,你的「身体」就已经做出结论了。
「脑袋」只不过是事後承认这结论而已。但是...说不定...
真的有少数人能以觉醒的意识来认知这个世界与自己...并且做出真正的选择。
我的招式对那种人是没有用的...而我这一生也一直在期待这日子的来临。
~by 卡耶拉鲁‧桑格维斯 《铳梦Ⅱ Last Order》Vol.6 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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