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oboth (火流星!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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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更新试阅规定
时间Wed Jul 27 09:52:53 2005
※ 引述《zoea (quit...)》之铭言:
: 这个规则的变动是我提议的
: 会议的参与者就目前现况来说有五位
: 除我之外还有一位站务 一位群组长 跟两位小组长
: 为什麽会有这样的提议以及变动
: 最重要的重点在於 我认为行至今日的旧试阅规定已经不具备代表性
: 就最近一次旧试阅规定的投票情况来看
: 只有五位板主投票 在一个一百多位板主的群组来说
: 只有五位板主投票却要决定某一个看板的去留
: 这样的投票失去意义 少数投票却足以有如此重大的影响
这是我提出质疑的原因
为何说这跟dale所提出的很像
着眼点不只是制度结构相似,而是所导致的结果相似
以制度结构来说,dale提出的模型比较庞大而已,但根本性的问题却是一样的
权力集中的思维下,有心人士更容易达成目标
因为有时间、有能力,而且愿意付出的人是永远不够多的
: 在此不以少数暴力称之 因为那是本来就应该有的投票权
[本来就应该有的权力]被不当的行使,就可能是少数暴力
国家研究院群组中,过去不乏这样的事
: 不过当一个投票失去代表性而流於形式的同时
: 我不认为这样的投票有什麽存在的意义
我感到遗憾的
为什麽不先发群组信,徵询小组内各板板主的想法
花一段时间讨论旧制度的利弊得失、提出改良草案
「试行」草案一段时间再投票表决
直接一个小组会议、公告
没有公诸会议成员、会议流程,只公布会议结果
国研院群组其他板主全都没有会议发言权和表决权
这让国研院群组的板主对於组务会有参与感吗?长久下去,会想参与组务吗?
: 再则国家研究院现有13个小组
: 虽制度尚未健全 目前仅有四位小组管理者
: 不过当有更多有心且符合资格的使用者能够服务的情况下
这次选新的小组管理者,仍有小组空缺
打算怎麽处理呢?
: 我认为13个小组长 两个群组长 加上一个站务
: 这样的试阅投票比之旧试阅规则而言
: 代表性相对提升 也使得新看板的成立与否 能更有其意义
: 至於您所说这样会增加小组长的责任
: 我想这个部分应该不在考虑的范围
: 原因在於 既然有意愿担任小组长职务
: 自然对於小组长的责任与义务有了解
: 试阅一个看板 最多一个月的长期观察
: 对於每一个小组长来说 应该都不是什麽太重大的责任跟负担
1. 目前并没有13个小组长
2. 就算有了13个小组长,也不能担保13个小组长的参与程度就会比现在高
思考如何使国家研究院的「各个板面所有参与讨论者」
对於组务有更多的参与,提出更好的想法
而不是「把权力集中,认为由少数人代议代管的结果比较好」
应当思考「如何提升使用者的参与程度」
而非「因为他人参与意愿低,为了达成管理目标,所以诉诸权力集中」
我要强调的只有这点
少数人作出的决定或许真的比较好
因为这些少数人往往拥有比他人更丰富的经验与知识
但也让有心人士挤破了头、不择手段也要身处权力核心
: 至於投票的时候留言的情况 没有错 旧试阅规定在投票的时候
: 确实限於行数限制 无法对於理由交代清楚
: 不过现行规则当中 小组长的试阅投票是以回覆文章的方式进行
: 字数行数上 应该都没有限制的问题
: 在此另行补充 试阅投票的开启 并不会公告
: 原因在於希望试阅板主不因投票的开始
: 而对於看板有特别的照护
: 希望有投票权人看到的看板样貌就是最原始普遍化的管理方式
: 对於该位板主的问题 在此作出说明 请使用者查照
: 国家研究院群组长 zo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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