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yd (我爱飞碟(FM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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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Kriticos 板连署
时间Mon Feb 27 11:31:35 2006
※ 引述《Qrose (My bloody valentine)》之铭言:
: ※ 引述《lpyd (我爱飞碟(FM92.1))》之铭言:
: : 1.那个板没办法发一般文,只能开连署文。
: : 2.你要讲清楚吧
: : 3.永久水桶属於禠夺公权(连署部份),这部份需要经过严格的判决才能处理,
: 1.啊...原来是这样...那麽可以在''国家研究院组务问题讨论版''公告吗
你可以在申诉附上你的请求。
: 2.505 2/22 Qrose ˇ [申请新板] Kriticos →这一篇
: 3.我想坚持给这种人永久水桶
: 因为连署板不是一般的板,除了删除没有办法更动
: 就应该更谨慎,因为对一个新版以及发起人、其他连署人而言
: 反对或赞成的连署意见更应该是合理的,不能无故的谩骂呀
: 这样会影响之後要进来连署的人的观感,更何况是这种性侮辱的字眼
: 要是他又在连署板骂别人怎办?(我很想说他应该还是会再犯)
: 而且,我相信浸他水桶他自己还是会去申请一个新ID的
: 其实浸不浸,这个人自己到底会不会有悔意或道歉的意思,你我无从晓得
: 但我觉得是给发起人以及连署人一个公道
: 正因为是连署板,所以才要更严格谨慎,让每次的连署都很合理
: 这不也是限制发起人及连署人要200PO以上限制的用义之一吗
: 所以这点我很坚持,可否多多考虑
这个就得看国研这边的看法了,
我不便多说什麽。
: : 因为这不是一般性看板,这点我想多数群组无法同意这种要求。
: : 1.以正式申诉(另开标题之申诉文章)
: : 标题含[申诉],内文详列,申诉人,被申诉人,看板,申诉事项,理由,证据。
: 是在这个板申诉吗,确定的话我马上申诉
是。
: : 2.由群组长受理後,进行答辩申诉,判决。
: : 3.接受判决结案,不接受上告至PTTLaw。
: 嗯...好 我马上砍掉PO在PTT法务部的对板主的申诉
: 但也希望这个板能确实给我公道...
: : 此外你如果认为这是公然侮辱的部份,
: : 你可以一并送Violation请法务裁夺(这边裁罚是以罚单形式处理)
: 好,Violation是一个板对吧 那我过去请求裁夺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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