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tra (武英殿大学士尔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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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Publish板主rehtra滥权
时间Sat Mar 25 01:26:22 2006
※ 引述《quiff (酒吞童子)》之铭言:
: 然而Publish板开板至今并无订定板规,且板主rehtra不仅没有说明
: 浸水桶的事由,便以自由心证擅自浸板友TonyDog,更缺乏法源根据。
: 当其他板友向板主rehtra 询问浸人的理由时,板主亦反唇相讥,片
: 面认定板友皆是TonyDog找来的打手,更将潜水板友视为次等公民,
: 不屑一顾。
我从来没有在认定板友皆是TonyDog找来的打手。
也不曾提出过这样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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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choon 大姊息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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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