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ze (Ready for the storm)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关於不受理一事
时间Thu Mar 30 01:04:08 2006
我在4513篇提出的疑问
小组长并未予以解答
而谓之"复职理由已说明过了"
实难服气
我再将於4513篇所提出的疑问再提一次
1.小组长宣称将rehoboth所受处分改为停权3个月
然并不存在任何法源赋予小组长将版主停权之权力
乃是枉法裁决
2.後任小组长当无权推翻前任小组长之判决
盖ptt之制度,乃仿照法院制度建立,对判决结果不服,自应上诉更高一级法院
小组长所作所为,无异於地方法院换了法官,於是便擅自推翻前任法官已完成的判决
缺乏其正当性
由此二理由
对rehoboth之任命
实缺乏正当性
而难令人认同
一并转寄至junchoon阁下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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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5.41
※ 编辑: daze 来自: 140.112.245.41 (03/30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