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ze (Ready for the st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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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关於国研院的版主与小组长
时间Wed Apr 26 15:17:52 2006
※ 引述《TonyDog (...)》之铭言:
: 看了前面,某个「集团」派出来的「打手」的回覆,我有几句话要说。
: 也顺便敬覆Trunicht的文章。
: 组规是拿来作什麽用的?
: 站规是拿来作什麽用的?
: 法律又是拿来作什麽用的?
: 自我的要求又是什麽?
: 道德呢?
: BBS 是一个讨论区,提供一个地方让大家资讯交流或沟通意见的地方。
: 版主,不是什麽掌控着「权柄」的大位,「小组长」也不是什麽高官。
: 如果这个园地里,没有其他众多使用者的智慧与无私奉献,不可能产生
: 什麽有价值的讨论,也不会有足以编入的「精华」。
: 从这个角度来说,版主与小组长其实就是具有热情,愿意为大家服务的
: 一个位置。为了让这个版与这个小组的讨论风气更加增进、管道更加顺
: 畅,所以大家给版主或小组长一些看起来像「权力」的方便,让这个讨
: 论园地可以更好,更活泼。
: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一个版主真的有心要做好,一个版、两个版,怕
: 已经是在现实生活之外,对虚拟空间的讨论区所能够付出的最大限度。
: 一个版好好经营,两个版好好经营,已属不易。再兼任小组长,怕是有
: 再深厚的底子与智识,恐怕也是会略显疲态。原因无他,时间与精力而
: 已矣。
: 反过来说,法律的规范只是社会最起码的要求,站规、组规也是。但是,
: 人类还是有那麽一点点不同於禽兽的地方,虽说「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
: 几稀」,但要是一切都把发乎内心的自我道德要求置之不理,只堕落到
: 「你看!我是在新组规规定之前就已经兼了十二个版职!」
: 「所以我可以继续好官我自为之!」
: 那麽,旁人又会怎麽看你呢?
: 但话说回来,当你选择这样解释一个团体的规范的时候,你已经为自己
: 作了一个定位了。这个定位,也不是别人给的,是你自己给自己的。
: 同样的,如果这个组规或站规存在,代表现实上就是有这样的需求。在
: 这个讨论社群里,相异处几稀於禽兽的人类,看到了新的站规,应该就
: 会想:
: 「我的能力与时间真的能够负担这麽多『职位』吗?」
: 「我真的可以为这麽多版做出贡献吗?」
: 「这麽久以来,我又作了什麽呢?」
: 「PTT 之大,是否除了我以外,别无其他先进?」
: 舍此而不由,把小组长当成进入「权力核心」的重要位置、把版主当成
: 可以滥权挥舞权柄的道具,如果又加上宽容的群组长,恐怕这样的人把
: 持了版主、小组长的权位後,这里的讨论风气也不会更好,这里的交流
: 内容也不会更佳。
老实讲
把所谓"道德"无限上纲的说法
并不是多麽的有道理
首先
阁下宣称
>如果一个版主真的有心要做好,一个版、两个版,怕
>已经是在现实生活之外,对虚拟空间的讨论区所能够付出的最大限度。
这其实没有什麽依据
一个版、两个版、三个版......
每个人拥有的时间与精力,可以随着生活型态而有数倍的差别
如何断言何者才是最大限度?
但我想问
他是否真的做的不好
如果阁下认为他做的不好
请提出罢免
看看其他使用者是否也认为他做的不好
如果其他使用者也如此认为,那他自然会被拔掉
如果其他使用者并不如此认为,我不认为该把一个做的好好的版主拔掉
再者
>「你看!我是在新组规规定之前就已经兼了十二个版职!」
依据不溯及既往原则
本来就是这样
而阁下意图以"道德判断"取代"法律判断"
实在并不是个值得鼓励的行为
道德本该用来要求自己,而非用来指责别人
就算阁下非要用道德来指责别人,阁下大可寄站内信给要指责的对象
而组务版所该处理的,应该只有法律问题,道德问题并不该出现在这里
如果因为阁下这样说
小组长竟无视於不溯及既往原则
做出将超过三个的版主通通拿掉的行为
那才是真正严重的问题呢
以下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而我并不想讨论,加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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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5.41
※ 编辑: daze 来自: 140.112.245.41 (04/26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