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Dog (vivre simp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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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rehtra之恶搞行为与国研院小组长行为准则之建立
时间Fri May 5 03:52:36 2006
谨致诸位版友、版主、小组长、群组长:
rehtra不但涉嫌侵害着作权(已有文章存档佐证);
也涉嫌出借id让他人张贴文章(有其自白佐证);
也曾在小密桃罢免案时教唆他人在PTT站上洗文章,
以便在连署罢免时反罢免之用;(请看下面的连结)
「需要地方灌文章数吗?」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cfan&b=9&f=1101450977&p=2)
「放心,要灌是很快的...」
「很多版都能灌..」
「随便打一些英文字母口贝....」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cfan&b=9&f=1101450978&p=3)
这些作为难道国研院都可以容许?
这样的人,可以在国研院里头充任版主、小组长一职?
国研院对版主以及小组长的行为准则什麽时候降得这麽低了?
rehtra 大概是历年来超越 U 党,最足以令人咋舌的十二版主兼小组长。
1.滥权乱浸永久水桶,没事;
2.对版友说谎,说浸水桶前跟我「沟通过」,没事;
3.对版上质疑的版友反唇相讥,版主带头闹版,没事;
4.串连一堆人在出版板、组务版上骂人、闹版,没事;
5.找人去反罢免,没事;
6.偷偷在罢免通过後,未经公告偷换版主,没事;
7.违反组规担任一大堆版主,群组长说不溯及既往,没关系;
8.大部分版面不管版也不发文,也没整理,没关系;
9.涉嫌出借id让他人张贴文章,看来可能也会没关系;
10.在隐板里串连讨论如何恶搞Ptt,也许也没事;
11.教唆他人在PTT站上洗文章,以便在连署罢免时反罢免,大概也没关系?
12.违反着作权法大量、长期重制中时、联合的文章,是不是也没关系?
请群组长尽速与其他小组长、版主们建立小组长应有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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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82.123.12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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