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sg (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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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这个版的版规还算不算数
时间Tue Jun 27 23:50:37 2006
哼,
公堂?乱入插话?
审?判?
民粹???
良心会说话!!!!!!!
※ 引述《Anjou (奸商安如)》之铭言:
: 路见不平不代表可以乱入插话
: 这个版有板规的
: 在公堂之上你一个乡民说你路见不平要说两句话
: 那麽十个乡民就是二十句话
: 还要不要审下去了 还要不要判下去了
: 何谓民粹 这就是民粹
: ※ 引述《emsg (msg)》之铭言:
: : 开心吗?
: : 真的没效力吗?
: : 来,我来说给你听,「路见不平」和「委任」的差别,您清楚吗?
: : 您不也是在此发言吗?难不成您在为版主辩护,不会吧!
: : 所以您我的结果会是等同的,您同意吗?
: : 「自认是你的律师」???您玩笑还有吗?这个好笑。
: : 说是证人,一点也不过份。律师?不敢不敢。
: : 不过我看你到像是「法官」,开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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