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证据] 小组长Iamaidiot怠职
时间Tue Apr 3 02:24:24 2007
※ 引述《shadowpower (mypower)》之铭言:
: 我接受I版主的说法
: 申诉的确太久
: I版主第一时间没处理 我也不计较了
: 目前我知道I对该行为的看法
: 他也认定是不妥的
: 那现在可以要求tonydog删除文章吗?
: 毕竟那只是他单方面的说法
: 其中很明显充满意测与主观认定
: 而且一样有损害个人名义的论述
: 除非同意我提出解释
: 虽然我很不想浪费版面
1 虽然群组长说不再介入申诉人与我之间因看板管理原则产生的纷争
但我的决定不大可能变更,所以直接在这回覆做总结
申诉人可以直接选择接受群组长判决及我的说法,或继续照规定的申诉流程向上寻求救济
这样大家比较不会浪费时间
2 我确实认为恶人先告状一词不妥,但未必需要立即出面处理
若申诉人在第一时间便向我申诉,至少我会劝导Tonydog
若申诉人选择恶言还击,两人会被我依情节轻重及责任归属比例而各自处置
若Tonydog继续三天两头地在政治组务板扯到申诉人,我会出面制止
但这些"若...则..."都没有发生,所以我没必要发言
3 又或者...以"具争议性或可能引发无意义纷争"来代替"不妥"在叙述上会更加精准
如何判断发言时候的语气是有心伤人或无心地脱口而出以及使人不快的程度轻重
这是管理者的权限,使用者可以直言心中感受并敦促管理者加以处置,但无权强制要求
只要别在相近的时间点或类似事件中明显双重标准,我一向尊重组内看板板主的裁量
也麻烦群组长在此事件中观察我自身是否双重标准
4 至於删文诉求的部分:
Tonydog引起争端的一文中仅扯到申诉人的片段有争议
扣掉扯到申诉人那段不谈,其他部分是组务板难得的认真组务讨论文
就看板经营者的角度来说,我不认为有必要对这篇文章采取断然的删文处置
如果Tonydog愿意自行重新编辑文章以对申诉人释放善意,我非常高兴看到双方和解
若Tonydog不愿与申诉人和解,我也不打算强制要求他修改文章
5 关於双方恩怨:
今日起我会在政治组务板特别注意这两人
只要有人在文章,昵称或签名档提到先前恩怨或扯到对方
不论原来发文目的为何,也不管内容为何...我会直接删除文章并浸发文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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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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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amaidiot 来自: 59.115.86.131 (04/03 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