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cse (bon ami)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申诉] 政治小组长宣判 KMT 连署无效
时间Mon May 21 08:19:50 2007
根据
我在此宣布zmcsc的连署无效,有异议的人请到AboutBoards板找群组组长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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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异议:
简单的说就是,宣布连署无效所持的的法律依据何在 ?
没有法律依据的判决,自应该强力扯销判决效力。
至於是不是超过 40 人呢 ? 还不在此次申诉范围。
因为连署是有时间限制,因异议所提出的时间限制,则应该给予补偿。
群组长自应当要求小组长,在板上两造对不同观点做出辩论才是。
而不是说尚未超过 40 人。
就算超过 40 人,因为有此一判决也是无效的对不对呢 ?
因为小组长的宣告连署无效,自然有心想继续连署的人就停止啦。
这点得在判决後确定,对小组长所做的不当处分做出补偿才是。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铭言:
: 简单说,看不懂法源依据,依法讲法,
: 宣布连署无效是何等重大之事,
: 找不出判决所依据的法律为何 ?
: 如此重大之宣告应该明确点名,违反组规那些规定,
: 或善良风俗习惯的哪些事情,就应该明确说明白。
: 从该判决文,看不出小组长如此判决的依据跟理由。
: 换句话找不出该判决的依据和理由。
: 这对善良当事人,进行连署活动,无所依据。
: 请求扯销原判决。
: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铭言:
: : 作者: 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 PoliticLaw
: : 标题: Re: [问题] 请问 zmcse 的行为是可以被允许的吗?
: : 时间: Fri May 18 01:59:51 2007
: : 在KMT板拉票这件事是我没把话讲白,被钻到漏洞的责任大部分在於我这边
: : 以後的板主连署除了在组务板发文申请外,只能公开在该看板发布竞选声明
: : 如果遇到像马板这次因没板主且小组长无暇接管的例子
: : 候选人可以在有限篇幅内发表声明并与其他使用者交流(关於篇幅限制的问题我会再考虑)
: : 至於zmcsc的行为...
: : 我可以将在自己治下看板发文的行为当成钻漏洞,严重警告并要求砍文就算了
: : 但我不能接受zmcsc跑到本站其他看板发文的行为
: : 18778 2 5/16 zmcse □ [竞选宣言] zmcse 决定出马竞选副总统宣言
: : 政治恨板第18778篇就是证据,该篇也即将被我备份到本板隐藏目录及组长看板存证
: : 我在此宣布zmcsc的连署无效,有异议的人请到AboutBoards板找群组组长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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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7.31.133
※ 编辑: zmcse 来自: 61.217.31.133 (05/21 08:24)
※ 编辑: zmcse 来自: 61.217.31.133 (05/21 08:36)
※ 编辑: zmcse 来自: 61.217.31.133 (05/21 08:40)
※ zmcse:转录至看板 PttLaw 05/21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