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owen (舰队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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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军武版第四条版规违反言论自由
时间Mon Jun 25 09:44:21 2007
※ 引述《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之铭言:
: 军武版版规第四条违反言论自由很明确了。
明确啥?你不是法官吧?你甚至连小组长也不是。
: 基於学术研究的公众利益,本人为公众一员,
: 於此提出申诉,请求群组长对於军武版版规第四条做出判决。
依照站方规定,对於版务治理条文本身不应为"申诉",而应为"建议",
申诉本身仅针对"行为"。且建议本身应於看板提出,若对版主处置不满意者
,应提出罢免案,而非上诉至小组长处。
本段回文可参照pttlaw置底文"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
理规则"第三编"申诉程序"之第四章"对於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 申诉者认为军武版版规第四条违反言论自由原因如下:
: 依「双阶理论」,错误性认知的表达当不属於:
: 商业性言论、猥亵性言论、诽谤性言论、挑衅或仇恨性言论。
: 自不能以此剥夺言论自由,应受保障。
一行文与注音文亦均受站规禁止,这算是你举的四种言论中的哪一种?
: 依「比例原则」,网路ID最重要的权利为发文:
: 而不能以发生错误性认知而不符比例的剥夺言论自由。
: 因为错误性认知为学术研究中经常发生的事实,
: 如本人在本版与 ewings 与 lordowen 辩论的过程中,
: 这两位版友对於「内容审查」「学术研究」的发言,
: 都是处在於错误性认知的理解下发言的。
: 这说明了错误性认知的普遍性。
的确,你是犯了错误性认知,的确是蛮普遍的。
: 依军武版「版务管理」的层面,「学术研究」与「版面气氛」何者为重?
: 这是不证自明的,学术研究的版面自然是以学术研究为重。
本组组规中明载版主有义务维护版面良好讨论风气,而学术研究则并未
列入版主义务中,故自然是以维护版面气氛为重,这是不证自明的。
本段回文可参照z->4->2,版主部分第三条规定。
: 若三位版主想要的是版面气氛好,本人建议三位可至 PTT2 开个人版,
: 在这种个人版下自不会有人对於个人版的版务管理有所质疑。
: 基於以上三点,请群组长对於军武版新订「第四条」版规做出判决。
根据站规,你这篇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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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武版版务专用签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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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