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yilung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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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politics版主不当删文
时间Tue Jun 16 18:02:53 2009
从六月11日发起申诉至今已事隔多日。
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我不想造成治版的压力,只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请问申诉是否有一定的格式?
我在置底文没看到,在的申诉类则点不进去。
查看其他文章,有些有条列式列明申诉人、申诉对象、事实及原因,有些则没有。
但都有获得回应。这是我上PTT以来第一次申诉,如果有格式不符,还请不吝告知。
为了让我的申诉符合所谓的格式 (if any)
我依照其他人的范例在第一篇申诉文开头新增申诉人ID、申诉对象、事实及原因。
还望治版大人拨空处理,感谢。
此外,我另外再举一个令人搞不清版主删文标准的例子:
政治版,文章编号:
#1ACi0uYm
标题:Re: [意见]识正书简,公投罢免!
wyytwo发表下列文字:
: 那个我觉得厚
: 协议是指我们达成这个协议
: 你接受我也接受
: 这叫协议鸭
: 各退一步是居中过程
monopoliest对此回应:
协议在含义上从来没有双方各退一步的道理,有谁听说过停战协议两
边都要各退一步,互相割让一块地给对方的?玩弄文字游戏的
这群小人,
就是在把这个「识正书简」的口号,扭曲成这种莫名其妙的情况!
我的质疑:
wyytwo认为,协议应该是指双方都接受,各退一步,才可以算协议。
而 monopoliest 则毫不客气的以"这群小人"回应。
请问这是否极具挑衅,并且明确带有人身攻击的意味?
根据政治版版主 Iamaidiot 提过的置底公告,对於人身攻击有下列描述:
(节录)
干谯提出某个论点的人,却不是干谯该论点本身
这种攻击通常有不同形式,例如对手的人格,国籍或是宗教信仰
……
最後一个可能方式,就是质疑对手的阵营或是他所属的组织团体
对人不对事;to the man(辱骂);
论证时攻击的不是主张,而是攻击提出该主张的某人
对人不对事(间接推测的):
论证时攻击的不是某个主张,而是指出,
提出该主张的个人和其所属环境之关联
monipoliest在此犯了该公告所提出来的多项符合人身攻击的描述:
这群小人,这是在攻击人,而不是在讨论事情。
是在干谯提出某个论点的人,却不是干谯该论点本身.
而且不仅是在质疑对手的阵营,也是直接攻击该版友。
毕竟,如果他是在批判公众人物也就算了,
但是monopoliest是直接攻击持有某主张的那群人是"小人。
因此连带骂到那位发表文章的版友也是小人。
请再看一次,
wyytwo认为,协议应该是双方都接受、各退一步才叫协议,
monopoliest则回呛:
协议在含义上从来没有双方各退一步的道理,有谁听说过停战协议两
边都要各退一步,互相割让一块地给对方的?玩弄文字游戏的
这群小人...
再简化一下,
版友A 提出某主张,版友B 则回呛:「持有某主张的是一群小人。」
请问这样版友B 是不是直接攻击到版友A?
照版主删文的标准,这样的人身攻击是明显而直接的,但他容许。
而我被删除的文章,是举出某人的论点里所评击的内容是无中生有,
该论点是他自紮的稻草人。我这明明就是在对事,并不是在对人,
请问政治版版主Iamidiot为何判定为人身攻击?
即便是我的另一句话:"你这段话拉低了格调,只见党性"
也是在评论某人的言论,而不是在对他这个人做人身攻击。
这样是否太过双重标准?
巧的是,骂其他版友"穷靠北"、"这群小人"的是monopoliest,
而我被删文的回文对象,也是他。
他可以在版上使用那些极具挑衅意味的言词,没事!
而我不过回应他的某些论点,对事不对人,却被判为人身攻击?
本版版主Majestic在其他文章里说过,即便群组长与版主为同一人,
仍应再先与该群组长沟通。
为何政治版版主 兼 政治群组类版群组长 Iamiaiot,
却先是拒绝沟通,拒绝回应。 最後我问到,
会不会是你跟对方是同一立场造成你的偏见,马上回呛
「我懒的理你这种人」「这种言论污染板面」「浪费版面」
「就当我辞穷吧,就当我在迫害你吧」
不能就事论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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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eeyilung 来自: 218.172.74.125 (06/1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