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ller (w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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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诉]两岸版版主mafa及momoTT无视版规
时间Thu May 27 12:43:41 2010
申诉人: weller
申诉对象: CrossStrait版两位版主mafa momoTT
附带申诉对象: 政治组小组长 Iamidiot
申诉说明: 本人被两位无视版规无法治观念的官僚水桶,投诉如下:
投诉1:
两岸版版规写明是: "白名单列表之外的 [称呼] 才可能判罚"。
而本人一个否定式的陈述,目的是以此说明"台湾国"之不存在,
对方非台湾国人,因此说称“你们汉人政权”说法的不合理。
既非以"台湾国人" [称呼] 对方,也非以"台湾国"称呼roc
证据1:本人用了"你说你是"(对方未否认,也未检举,检举人是momoTT版主的好友)
证据2:本人用了引号引起"台湾国人"
证据3:本人使用了否定句
证据4:本人引用了roc宪法
证据5: 请看政治组务版文章
#135ZX0zc (PoliticLaw),小组长曾有过改判两岸版
版主对称呼的判罚。
因为当时认为LovingTaiwan使用的是陈诉而非称呼,因此要求版主取消劝告。
当时判词:不讨论立场判断仅是评价,只以评价判罚劝告严重了些,请版主调整。
请留意当时只不过是"劝告"都已被小组长要求改判,
而今日,在下作为参与制定版规的前版主群成员之一,却被此陈诉判水桶。
如此可有法治精神?
退一万步来讲,若如此说法会引起对方不快,
也是要以本人挑衅之类说法判罚,却不能以[称呼]了对方的理由来判。
(而实际上对方并未对此追究)
版规在,则当依法执行。
不然立来还说版主自由决定,是何道理?
投诉2:
在版规写明转录新闻,不得修改标题的情况下。
两位版主在没公告也没修改版规的情况下,
居然一起违反版规,要本人把之前转录的新闻修改标题
版规在,却还是版主说了算,是何道理?
特此投诉两人如此无视版规的官僚行为。
还请群组长依据法治精神公正处理,
不要让"法治"成为笑话,成为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丢的工具。
ps:附带投诉政治组小组长无法治精神,
投诉的是此两人无视版规,却在受理辞中说有意与无意。
并且跟自己先前的处理标准严重不一。
※ [本文转录自 PoliticLaw 看板 #1B-bR-fe ]
作者: weller (weller) 看板: PoliticLaw
标题: 请辞并投诉两岸版版主mafa及momoTT无视版规
时间: Mon May 24 18:37:46 2010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铭言:
本人申诉及对两岸版另两位同僚解释如下:
具体见两岸版z-3,118-129
=================
版规部分一:
4、两岸建议的称呼如下,建议列表外的称呼都可能水桶。
~~~~请问我是使用"台湾国"在称呼对方吗?
引用且否定的陈述是违反了该条版规哪一点?
若有人对两位说,台湾人不是“蒙古人”,
不是“古代人”不是“清朝人”,是否也算用了白名单外的词?
PRC(中华人民共和国).ROC(中华民国).台湾.中国.中国大陆.台湾/大陆地区.大陆. \
china.taiwan(大小写皆可)。
版规部分二:
2、转录文章的限制
a.转录文章须附连结须得原作者同意,并不得修改标题或部分内文。
b.转贴新闻须附连结并不得修改标题或部分内文。
~~~~~~~~~~~你们的第二项说法公然违反版规,
如果有要求改标题的特殊情况,为何不在版规中列出来?
c.两者都须附上三行以上的心得可供版友持续讨论(转录自己文章亦同)。
d.每人每天转录总计限制在5篇以下。
最後,请判。
判後本人辞职并申诉。
申明,我不认为版主高于版规。
版主可以制定版规,但定了版规之後就应按版规走,
若我确实违反了版规,我自然会接受。
现在二位居然有这种解释,那麽,道不同不相为谋。^^a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请直接到看板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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