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baby (燃烧吧! 嗨~北鼻!)
标题[转录][公告] 本小组检举办法规范
时间Sun Nov 7 19:47:52 2010
致群组长
本小组因应板友意见,因此修正原本订定之检举规范。
更改後办法如下,
再次感谢
另外,
g大所提到之 300字内容,本组认为,此为本小组检举程序之一,
如同他组对於检举案之也有特定要求。
并未限制检举人不得检举,好比要告人,也得写个报案单或是申请书。
因为本人资质欠佳,300字以下短文不易使本人厘清真相。
因此检举申请书上仍需要满 300字。
HIbaby 敬上
国家研究院科学群组检举办法 2010. 11. 7 修
1. 本小组组务只认定在本版张贴检举案。
2. 检举之目的为促进组务良好运作,因此
检举人请先写信给被检举人,要求被检举人注意与改善。
并取得被检举人回应信件,若被检举人两周内仍未回信,
请检举人再向本小组提出检举。
3. 检举人请填写下面检举单内容,才得以完成检举程序。
a.检举事宜
b.受到之影响面 300字
(不得抄袭与剪贴等,本组有权要求检举人修改文章,来辅助本组厘清真相)
c.检举人告知被检举人之信件记录等附件。
4. 本组收到检举单後,会告知被检举人改善,改善期限为 2周至一年。
5. 改善期限结束後,本组会加以评估,可再给予改善期限 2周至一年或裁决後结案。
6. 本组务人力有限,且组务繁琐复杂,一次仅处理同一检举人提出之单一事件检举案。
因此同一检举人提出之不同检举案件(即便在同一篇文章),
本组会待审理案件结案後再处理同一检举人下一个检举案件。
7. 同一检举事宜与人物,本组仅受理一次。
8. 特定状况下(如藉由检举扰乱本组运作),本组有权不处理检举案。
※ 编辑: HIbaby 来自: 123.193.18.68 (11/07 19:46)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8.68
※ 编辑: HIbaby 来自: 123.193.18.68 (11/07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