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jou (小洁我爱你)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建议] 关於史记版的问题(转自组务版)
时间Sat Apr 6 02:56:46 2013
※ [本文转录自 HisService 看板 #1HNn1Y1W ]
作者: Anjou (小洁我爱你) 看板: HisService
标题: [问题] 史记版的问题
时间: Sat Apr 6 01:56:44 2013
第二条 使用率偏低标准
1. 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未达 5 篇
2. 除板主外之使用者发文少於 5 篇
* 3. 连续三个月发生平均每个月使用者发文少於 5 篇
倘若版主本人发表"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未达5篇,该版其他使用者
所发表的"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就必须满5篇.若未能满足本条任何
一项条件者,记该看版警告一次.
~~~~~~~~~~~~~~~~~
* 若连续三个月发生平均每个月使用者发文少於 5 篇,直接废版.
--------------------------------------------
我就不扯六分钟发新公告然後就执行的" 荒谬 "行政流程了
我就只问一句
根据" 原版 "的版规 上面有很清楚的说组务有责任发布看板警告
那麽新法的修订是为了弥补旧法的漏洞 但是本义不得违反原旧法精神下
是否应该先检讨组务是否有先依照" 旧法 "的规定来执行看板警告的动作
如果组务没有作到这点
就以新法来执行废版
那麽这违反了程序正义的原则
毕竟旧法本身就有警告机制 而新法的废版应该是建立在旧法执行警告多次後才能进行
所以我个人认为请组务提出看版的警告记录出来一下
是否符合旧法的警告规定
旧法的警告跟退场确实不完整
但是警告几次 该怎麽退场 这些是否有发表过" 公文 "通知各版版主过??
或是徵询这些版主的讨论意见之後得到的共识
这才是应该关心的事情是吧
场外恩怨我没兴趣
我只对程序正义是否能坚持下去 这一点想看下去
------------------------------------------------------
根据组务版的记录
关於史记版的警告只有一次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 HisService
标题 [公告] 史记版,警告一次
时间 Fri Sep 2 14:44:14 2011
───────────────────────────────────────
按照本小组看版退场机制条例之
第二条 使用率偏低标准
1. 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未达 5 篇
2. 除板主外之使用者发文少於 5 篇
查史记版在本年八月份的文章仅有四篇,不符上述条列,特记警告一次.
------------------------------------------------
这是一年半以前的一次警告 也只有这一次
而根据组务的另一份判例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 HisService
标题 [警告] 民国100年9月看版概况检讨
时间 Tue Oct 18 07:40:54 2011
───────────────────────────────────────
警告对象: 乐生与台湾公卫历史版(Lo-sheng)
理由依据: 看板退场机制条例
第二条 使用率偏低标准
1. 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未达 5 篇
2. 除板主外之使用者发文少於 5 篇
证据情形:
该看板在整个九月没有一篇文章.
这是第一次警告.
附注: 今年二月已被警告一次,不过相隔超过半年,因此本次以第一次警告计算.
------------------------------------------------------------
根据组务的" 标准 "以及过去的判例
相隔半年以上所以原来的第二次警告改为第一次
以此标准来算
史记版并没有" 任何警告 "就被废版
组务根本性的违反了原始版规里面要求的组务必须要提出警告的工作
就直接跳到废版阶段
所以我建议组务将史记版以及乐生版重新修改废版公告 改为警告一次
然後重新的将新版规送群组审查
这是不可退让的程序问题 不关系任何立场
如果掌权者不能遵守程序正义 那麽就是造反有理了
不管这个法是恶法还是劣法 法就是法 该遵守的就该遵守
程序正义是最後的底线
给END 的:
史记版在没有被" 任何 "警告( 唯一一次警告超过半年 以过去判例视为消除 )
的情况下 遭到新组规定废版
在" 假设 "新组规是有效的情况下 新组规包含了旧组规的所有规定
旧组规规定必须要先进行警告动作( 但是旧组规没有退场机制设定 )
查过去组务的相关公告 并没有对於史记版有" 任何 "警告
组务废除史记版的动作严重的违反了" 新旧版规 "共通的规定
因此根据新版规废除史记版的公告应该视为无效
理由是 组务没有依照组规规定来执行公务 违反了程序正义
※ 编辑: Anjou 来自: 182.88.189.45 (04/06 02:58)
1F:推 Zuyi:本案已经判决废版无效 04/07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