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检举] gkc违反使用者申诉程序
时间Wed Feb 22 11:00:30 2017
我在
#1OVuyniw (AboutBoards) 已有说明,为了避免处理上有所遗漏,
申诉人可针对未被回覆的论点「另外发表一篇文章提醒」,
很抱歉是我没有把「另外发表一篇文章」说明得足够清楚,才造成这些争议。
这边指的「另外发表一篇文章」是指用 Ctrl-P 发表全新的一篇文章,
而不是用 r 来回覆文章。之所以要请申诉人另外发表一篇文章,
是为了我个人查找案件方便,因为如果申诉案已经处理过了,
我可能会遗漏掉同一个讨论串(同标题)里面回覆的文章。
既然只是因为我个人查找案件方便,我想没什麽理由因为申诉人用回文而非发文,
就据此处分申诉人。但若确实还有未回覆到的论点,请申诉人用 Ctrl-P
另外发表文章,以方便我在查找时能确认仍有未处理的案件。
因为用 r 回覆的文章我可能会没有注意到有案件未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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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目的是为主活 然後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为主死 然後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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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nandmap: 虽群组长不处分,然gkc违反申诉程序已为事实 02/22 12:22
2F:→ canandmap: 而往後gkc也亦未对此另外发文提出论点,显然申诉人已无 02/22 12:24
3F:→ canandmap: 其他未提及之论点提出,检举人提议将此系列申诉结案 02/22 12:25
4F:→ bighead50405: 组长意思是未回覆之论点再行发文回覆,而非对判决有 02/22 13:01
5F:→ bighead50405: 疑义回覆吧? 上一篇可能是我才疏学浅,不知道在回哪 02/22 13:01
6F:→ bighead50405: 个论点 02/22 13:01
7F:→ antiasus: 补遗看起来也只是跳针(摊手) 02/22 20:45
8F:→ antiasus: 标题越来越耸动了XD 02/22 21:54
9F:推 aki0530: 用诈欺一词根本未审先判了... 02/23 05:21
10F:推 canandmap: 请问代群组长,本案可否至Board-Police提出? 02/23 23:24
11F:→ sitos: 请自行参阅该板进板画面之受理项目。 02/27 12:43
12F:→ canandmap: 依群组长意思,本板不受理而可至Board-Police板提出? 02/27 17:50
13F:→ canandmap: 抱歉会错意,所以本案应至何板提出? 02/28 02:32
14F:→ sitos: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违反程序的申诉一般而言就是不受理。 02/28 14:33
15F:推 canandmap: 谢谢代群组长的解释 02/28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