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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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IanLi多重帐号查询一案
时间Thu Jul 18 10:51:23 2019
在公告结论前,
群组务这里希望能建立几个基础的认知:
一、判断A违规与否,与A在整体脉络上是否动机良善或不良、是不是个好人无关。
=>有些人你即使判他没有违规,也不会想跟他做朋友,反之亦然。
二、申诉、检举请聚焦於原因事实,让案件单纯化,不用带无谓的风向。
=>有些论述如果自已都觉得很难成立,就请不要来群组务碰运气,多说常常多错,
也减损了公众的程序利益。(=浪费他人时间)
三、群组务的基调应该更偏重法律审、当事人主义,不会每次都自已下海去查证事实。
=>申诉、检举或是申请,希望能把最基础的原因事实说明得更紮实。
============================ 分 隔 线 ===============================
结论:本案群组务会协助进行帐号部的多重帐号查询申请
说明如下:
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 前提是: 当事人是否有一定程度的不当情事(如违规等)。
不当情事的认定 前提是: 本案针对事实是【删除推文】,小组长认可、群组
方亦认为无恰当理由的删改推文当系不当情事。
本案删改推文不当? 前提是: 管辖正确、删改理由不够充分、会使原意产生误差
或缺损。
涵摄 本案: 当事人H跟小组长并未在群组板特别详述到底是改了
law板哪篇文章,比较明确的是非管辖内之他板文章。
当事人H所引之【S自认十年水桶】效果极其有限,
相关性亦甚小,难认具充分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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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事人主义的概念来看,
本来这种当事人所提之基础前提不紮实的状况,【申请被退回也不是太奇怪的事】。
不过按群组务之监督权、争议协调权还有各种『义务』的设计观点来看,
群组务仍『得』为一定程度『职权主义』之处理,
白话的说:『群组务也可以很鸡婆的主动去查证原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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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原因事实於涵摄上之症结有二:
一是Law板的showeig当时到底有没有删改该板的推文?
二是一若属实,删改的理由是否充分?
一的部分,
於2019/06/13
#1T0T-cbN (LAW)一篇,showeig的确是删除了当事人H的推文,
这些推文指涉的事实跟showeig之是否有分身及ip状态有关。
二的部分,
当时showeig仍系板主,是否有分身帐号及ip重复且有争执情事,应认可受公评之事,
难认为具充分理由迳行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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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本次申请案之前提,群组方仍认定成立,将协助其申请。
然而群组务仍希望藉由这个例子阐明一个观念,
事实部分请聚焦在具体的人事时地物,这会比写一堆黑来黑去却不着边际的内容有效。
(以此例言,就引证Law哪篇被删即可,其余部分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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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後类似案件,请当事人或组务尽量将原因事实厘清清楚,
别抱希望每次群组务都会自已下海查,然後还能有合乎自已期待的结果。
往後群组务的基调仍旧倾向当事人主义跟法律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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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4.9.52.3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Boards/M.1563418286.A.A39.html
1F:→ Hermess: 感谢组务公正判决。 07/18 11:03
2F:→ mimily0504: 辛苦群组长了,光看都觉得其他杂七杂八扯太多了 07/18 11:04
3F:推 hateOnas: 我一直觉得国研这边写的申诉文很乱 07/18 11:05
4F:→ Hermess: 是我排版太过於混乱。事实叙述不够清晰。造成小组长引用 07/18 11:06
5F:→ Hermess: 时的不便。 07/18 11:06
6F:推 jaj12377: 多谢群组长,请问如果判定不是分身,是不是可以请先前自 07/18 13:26
7F:→ jaj12377: 行抹黑的事情水桶惩处? 07/18 13:27
8F:→ Hermess: 那未查证就直接将正当检举文退文至今的前版主该如何惩处 07/18 15:26
9F:→ Hermess: ? 07/18 15:26
10F:推 showeig: 又想乱带风向啊,你被退文的理由我写很明白 07/18 15:41
11F:→ Hermess: 已进行申诉中。不在组务回应挑衅言论。 07/18 17:34
12F:推 showeig: 当时认为是违规的理由:(1)有无给予H版友充分的时间和机 07/18 21:38
13F:→ showeig: 会向其他板友公开此一资讯?(2)公开此资讯之余,H版友是 07/18 21:39
14F:→ showeig: 否有连结其他推论附带中伤他人?(3)公开此资讯是否有实质 07/18 21:39
15F:→ showeig: 帮助法律讨论?(4)公开此资讯是否有对於版面风气造成不良 07/18 21:39
16F:→ showeig: 影响(5)检举人是否已经透过此资讯获悉他人帐号之关系? 07/18 21:40
17F:推 hateOnas: 我在id_multi 没看到群组长的申请文 请问... 07/19 11:03
这部分会等程序补完,然後请IanLI组务依此判例提供比较简明的版本(主要的原因事实),
群组务再拿去申请。
18F:→ Hermess: 应该在整理资料。之前我提供的资料较为杂乱 07/19 12:42
※ 编辑: nknuukyo (124.9.52.34 台湾), 07/19/2019 13:17:00
19F:→ mimily0504: 新事证好厉害 XD 07/23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