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dbadboy (及时行乐)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对於新增f-sex主是否违反组规
时间Thu Oct 6 02:01:03 2005
※ 引述《dogkid (C'est la vie)》之铭言:
: ※ 引述《smarttb1 (唐淌糖)》之铭言:
: : 我觉得重点就是在这里
: : 罢免连署申请未通过之前,板主确实有权新增板主
: ^^^^^^^^^^^^^^^^^^^^^^^^^^^^^^^^^^^^^^^^^^^^
: (1)
: 由申请罢免的时间来看:
: 组务版 4143篇 9/14 Elitestanley □ [申请][罢免板主] feminine_sex
: (2)
: 由申请新增版主的时间来看:
: 组务版 4225篇 9/28 Ulva □ [新增] feminine_sex版版主
: (3)
: 由罢免案开始连署的时间来看:
: 组务版 4237篇 9/28 badbadboy □ [公告] feminine_sex板主罢免案 开始连署
: (4)
: 由组务对於新增版主的判决来看:
: 组务版 4238篇 9/28 badbadboy R: [新增] feminine_sex版版主
: 该篇内文:因为罢免申请较本案先提出
: 且经过半数以上小组长投票同意通过
: 因此根据规定
: 被连署罢免中之板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板主之申请
: 男女大不同小组长 badbadboy
: (5)-1
: 由组务对於罢免案的重新连署公告来看:
: 组务版 4266篇 10/02 badbadboy □ [公告] feminine_sex板主罢免案 重新连署
: 该篇内文:经过讨论
: 群组长认为
: 理由不一致难免争议
: 因此...为了避免所有可能会有的争议
: 请申请人Elitestanley以申请罢免时的理由 提出申请
: 罢免版主
: (5)-2
: 组务版 4267篇 10/02 badbadboy R: [公告] feminine_sex板主罢免案 重新连署
: 该篇内文:补充一下...
: 因为申请的时候 所填的理由字数太多
: 连署板上放不上去...
: 所以我请Elitestanley将连署理由改成 "请参考组务版about_life
: 4143篇"
: ---
: [疑问一]
: 由以上(1)~(4)点来看:
: 请参阅4307篇 组务小组长smarttb1文中此句"罢免连署申请未通过之前,板主确实
: 有权新增板主"
: 所以相对的此新增版主的申请在4237 & 4238篇时,即遭否决.亦即表示此新增板主
: 之申请已不具效力了(结案了).
pttlaw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判决之宣告)
本站对於法院板之案件作成判决後,将於法院板进行宣判并公告。
使用者对於前项之判决不得申诉。
宣判结果我们必须要照作
ulva去申诉 而法务判决Ulva新增A1Yoshi是可以的
所以我改变原来的判决 新增A1Yoshi当板主
请问哪有法院判原告胜诉之後
要原告再去申请一次之理?
当然是主动改善
要是没有改善 原告得声请强制执行
: 若然定要新增板主,是否也应请原申请人在4237 & 4238篇(时间9/28)的判决结果出炉
: 之後,经由正当的程序重提申请,这才是合乎程序正义的原则,不是吗?:)
: 但是9/28~10/2号(罢免申请人第二次提出连署申请&通过之日期)期间,原申请人有重新
: 提出申请新增板主的要求吗?既然没有~何来新增板主之实??????
: [疑问二]
: 由以上(5)-1 & (5)-2点来看
: 1.
: 组务认为申请的"理由字数过多,所以连署板上放不去".
: 若然因此的话,那在此想请问一下当初第一次连署的100多人(不论是反对或是赞成者)
: 是连署连心酸的吗?是来连连看连好玩的吗?
: (理由字数过多~放不上去的话,那大家当初怎连署的?@_@")
断章取义...
我第一篇公告说的是要重新连署
而重新连署的理由是"如此一来 可避免所有的争议"
然後因为理由塞不下
所以我请Elitestanley将理由改为"请参考组务版about_life 4143篇" 并且公告之
以免有人又来说"理由不一样"...blah blah
并不是你所说的"组务请原post重提连署的理由是理由字数过多"
: 2.若然组务请原post重提连署的理由是"理由字数过多",那麽在程序原则上,是否即
: 已经承认第一次连署的效力(时间点上)?
: 请参阅组务4267篇此句:请Elitestanley将连署理由改成 "请参考组务版about_life
: 4143篇"
: 亦即重提连署的罢免申请,在时间点上视同为初次罢免连署申请的时间.
: 若视同,则详见[疑问一],何来新增板主之实??????
: 若不视同,还是请详见[疑问一],原申请新增版主之当事人有否在9/28~10/2此期间
: 重提申请?若无~何来新增板主之实??????
这部份上面说过了
: : 因为组规是我重修的,我跟它其实还满熟的 @@"
: ^^^^^^^^^^^^^^^^^^^^^^^^^^^^^^^^^^^^^^^^^
: 以此案例来看,会让人觉得组规跟组务小组之间还蛮陌生的 !!!
: : 所以我觉得Ulva板主申诉的部分的确是我们之前处理上有瑕疵
: ^^^^^^^^^^^^^^^^
: [疑问三]
: 在此请问上述的(5)-1 & (5)-2点算是组务群上处理的瑕疵吗?
: 若是瑕疵,则详见上述[疑问二]:
: 重提罢免的连署申请,在申请的时间点上是否视同为第一次的提出申请罢免时间?
: 若是视同,则何来ulva的申诉成功?何来新增板主之实?
: 若是不视同,则还烦请组务群们能否解释上述[疑问二]当中的一些疑问
: (解释不出来就无须解释了,谁叫你们是组务,你们说了算,但请别硬凹阿 @@")
: : 妖西担任板主并不该否决
: : 课业繁忙虽然是事实 orz
: : 不过未公告之前本来就不算通过吧
: : 那是两回事吧
: : 并没有罢免因此无效的疑虑啊
: : Ulva申诉的重点是在新增板主跟同意开始罢免连署的时间点上
: 刚刚搜寻了一下版面上新增板主的申请文,发现按照惯例都是板主提出申请
: 後,组务在该文推文done,则表示该申请案通过.亦即若组务没有在该文推文
: done,则表示该文仅是申请,组务尚未受理.
: 而U user诉求的重点是新增板主文章post在前,组务申请受理通过罢免连署
: 文章post在後,所以当然可以新增板主.
: 那麽在此想请问一下,在组务版 4225篇当中,有组务们在底下推了个文写了个
: done表示受理吗?:p
我有公告说新增A1Yoshi为板主了
组务也标了已处理
何来瑕疵?
: 若无,则是否表示此新增板主的申请文(4225篇)跟申请罢免文(4143篇)二者都
: 尚在受理当中.而二文的张贴先後次序是4143篇罢免申请在先,4225篇申请新
: 增板主在後.
: 简言之已文章的张贴时间点来看 : 4143篇在前,4225篇在後
: 已 受理时间点来看 : 亦是4143篇在前(相依於4237篇),
: 4225篇在後(相依於4238篇)
: 所以不管在文章张贴的时间点或是实际的受理来看不都是4143篇在前,4225篇
: 在後吗:p
: 既然如此的话~想请问组务群们,不知道所谓的"瑕疵"(详见[疑问三])意指为
: 何? 以及可否明确指出U user所谓的时间点的争议为何?
: (同疑问三,若是解释不出来就无须解释了,谁叫你们是组务,你们说了算,但请别
: 硬凹阿 @@")
: : 我认为跟罢免有无效没有直接关联
: : 之前的罢免连署是你提的吗 @@?
: : 综合以上
: : 我觉得新增板主没什麽不对
: : 生活娱乐馆代理组长 smarttb1
: 综合以上,个人觉得新增版主在程序上似乎有过多的人为主观因素之介入,反而
: 忽略了原本的"依规"(生活娱乐馆群组组规) @_@"
我想说的就是这些...
判决就是判决
而群组长也认为ulva的申请(在时间点上)是合乎规定的
扯时间点的问题已无必要
以上
badbad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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