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风之谷卫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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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证据2] 生活娱乐馆群组长怠职以及渎职
时间Fri Sep 8 09:44:5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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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ot1077 (风之谷卫鹰) 看板: PttLaw
标题: [证据2] 生活娱乐馆群组长怠职以及渎职
时间: Fri Sep 8 04:02:5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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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ot1077 (风之谷卫鹰)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Re: [申诉] Anonymous板主Leolion952滥权 不公 渎职
时间: Mon Sep 4 18:54:50 2006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根据版主及小组长的说法,原文因无非常明显暗示所指为何,故不符合原告所引之条例。
: 虽然原告符合原文里面的条件,但认定一般人无法直接认定该文所指为原告。故维持原
: 判。
哇~
9/3的申诉现在一天内就可以处理~
那请问~我9/1的申诉呢??
怎麽现在到9/4都没办法处理~
是要真的官官相护???
还是群组长渎职~
选择性处理~吃案~
这样的话~
我只好继续上诉~
顺便再给你一条渎职的罪了
别人的可以 一天就好~
关於F小组长的案件要一拖在拖
还是因为是〝我〞的申诉~
所以你连看都不看~
不要再拿没〝有时间处理〞当做藉口~
因为你可以处理我(9/1)之後(9/3)的案件~
但是我的案件却连回应都不回应
你以前最少还会说~请F小组长前来说明
现在连请都不请了~
直接想吃案~???
群组长你已经很明确的渎职~
以及选择性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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