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enera (Lune Nera)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FoxTz於心情小组管理不公水桶本人
时间Fri Dec 1 14:38:49 2006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本人接受F小组长之说明,并不干预其标准。但组务版为讨论组务用,不应出现酸文
^^^^^^^^^^^^^^^^^^^^^^^^^^^^^^^^
: 谩骂文等不当言词。本案将发回请F小组长重新审理(针对ebi版友的部分)。可依情节
^^^^^^^^^^^^^^^^^
: 轻重给予警告/水桶(期限可长可短)等惩处。
^^^^^^^^^^^^^^^^^
既然接受FoxTz的辩词, 不予干预,
何来发回重审改判惩处的必要?
可否进一步说明?
这种企图两边摸头两面讨好的判决,
实在是制造更大争议和冲突的乱源.
(当然另一个乱源我们都知道是F开头的)
实在是越来越不懂一些只能窝在网路上当权自慰者的脑袋了 XD
※ 编辑: lunenera 来自: 59.112.38.41 (12/02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