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abc61061小组长无正当理由,连续拒绝开ꨠ…
时间Sat Jan 27 19:55:52 2007
claus 版大的回文 其他部份我暂且不论(但不表示没有问题)
先问下面这部份就好
: : 申请新板应该只是组务版版主跟申请人/使用者之间的事而已
: : 什麽时候又多了要”询问站方的意见及立场”
: : 如果申请新板有这项但书 可否指点一下是依据什麽规定或判例?
: 无 个案
claus版大 您遵守法规的标准降低了吗?
在本版的这篇文章里:
(2103 m 7/11 claus R: [申诉]sex版版主Foxtz不当给予劣文)
您对版友解释自己的处决有其依据
(「虽不见於明文规定,但可从PTTLAW版相关判例中得知。」)
表示您处理版务时 要嘛依版规要嘛依判例
现在您用3个字「无 个案」就打回 就自行增加开板的但书
有道理吗?
我相信或我希望您是明理守法之人 不会自打嘴巴
也不希望您坏了自己的规矩 造成处理标准的混乱
希望您解释一下 谢谢
P.S.
退一步说 如果你想打破成规 创造一个新的判例
那也应该附上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用3个字来说明 如果你是提问者 你觉得人家这样答覆礼貌吗?
--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Re: [申诉]sex版版主Foxtz不当给予劣文
时间 Tue Jul 11 20:24:33 2006
───────────────────────────────────────
你可以再看一次我的判决
针对你所申诉的,我以第一点做出裁决
由於之前有类似案例,我也有询问过站方推文和原PO的关系:
所得的答案即为 推文属与文章的一部份,文章属於原PO,故原PO可在不更改推文者
原意下删除其推文
以上,虽不见於明文规定,但可从PTTLAW版相关判例中得知。如真有需要,我也可以把
我PO在群组务版询问之文章转给你看。如果你还是坚持并未明文规定於站规,这部分
也请找站方询问,并非我管辖权责之内。我也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66.216
※ 编辑: honkwun 来自: 219.91.66.216 (01/27 19:56)
※ 编辑: honkwun 来自: 219.91.110.11 (01/27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