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tis (何逸凡)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问题] 黑特所谓违规40篇?(证据在下篇)
时间Tue Apr 17 21:58:08 2007
※ 引述《cosy22 (握寿司)》之铭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 简述违规文章认定的原则
: : 由本人、FoxTz小组长及群组内其他有空帮忙之小组长浏览Hate版发文已逾48小时之文章
: : 各人将认为违反版规之文章转至某隐版,再统一由FoxTz审核认定是否为违规文章。审核
: : 过程本人及其他小组长皆不干涉,以求认定标准之一致。故,并非版友於allpost或他处
: : 所查询到有转录之文章,最後皆被认定为违规文章。
: : 若版主认为某些文章并无违反版规,则可於HateBM版向FoxTz反应。
: : 对於认定标准之疑问,版主可向FoxTz讨论并说明,再由版主向各位版友说明。
: 这算不算是球员兼裁判啊!
: 她自己是当事人,
: 然後又由她去判断?
: 这真是见鬼了!
在这一层不算吧@@;;;;;;;
照上面说的流程是
各高阶管理者将超过逾期的违规嫌疑文转到隐版->
小组长统一判定违规与否 ->
版主可对非违规文章向小组长申诉
当然在这个阶段主要判定者都是FoxTz啊@@
至於申诉乔不拢,FoxTz就从公亲变事主,没有不能再往上申诉的理由吧?
就跟板主删文以後,使用者照申诉惯例是要先跟板主
"大人,我是冤枉的"拗一下,
虽然这时候成功的机会不大,可是不走这一关,
到上一层去申诉就会被"请先与板主沟通後再来申诉"秒杀......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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