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huey (@阿毛@)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L_SecretGard小组长触犯规定(矛盾处)
时间Fri Apr 20 18:23:09 2007
不好意思 但是我真的忍不住了
※ 引述《flysonics ()》之铭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 关推文 版主停职 皆是小组长根据本组规定之相关权限
: : 无须事先徵得群组长同意 ^^^^^^^^
: 就是因为小组长未拿出群组长口中的"相关权限"条例
: (相反的 她拿的就是第六条第五点)
: 所以才会到这来申诉
: 若是群组长亦如此判定 能否替小组长拿出"相关权限"条例?
: 若是不能 又该怎麽说??
: 请问这次案例到底是不是像Foxtz小组长说的
: 适用於第六条第五点???
: 很明显的群组长说法前後有相当大的矛头
~~~~~应该是矛盾吧>"<
我真的是忍不住才讲的
因为绿色真的很明显
: 如果是=====>请问为何当初无经过群组长同意??
: 请问Foxtz小组长执行组务明显违反这条规定 是否该惩处?
: 请注意 条例内并未写到可以事後才取得群组长同意
: 如果这是小组"未成文的法规" 那badken版主在当下认为小组长命令有疑
: 所以拒绝受命 一样可以应援这条"未成文的法规"
: 又为何处理方式为当下直接拔去badken版主之位??
: Foxtz小组长明显执行组务过当 是否该惩处??
: 如果不是===>请问法源依据??
: 请问小组长在当下援引错误条款 是否该惩处?
: 根据本版第2934篇群组长明显指出特殊状况
: "多数为版面失控版主无法或未能视事"
: 为何说到需经过群组长同意时
: 却又将此次案例判为非特殊状况的情况??
: (以下为原文)
: ==============================================================================
: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About_Life
: 标题 Re: [问题] 组规第六条第五点无异给小组长无限的权利
: 时间 Tue Apr 17 19:20:53 2007
: ───────────────────────────────────────
: 小组长的紧急处置权由站规赋予的,我也无权剥夺此权责。
: 群组规也明订需经由群组长同意。如情况不允许,也必须於事後取得同意。
: 至於「特殊情况」为何,实在难以一言以蔽之,但多数为版面失控版主无法或未能视事。
: ※ 引述《simdavid (凉小面)》之铭言:
: : 转录下文的原因是因为小组长用组规第五条来作为目前处理黑特状况的理由。
: : 而没有明订特殊状况,只有单单四个字,给予小组长的权力近乎无限。
: : 一有事就说特殊状况,特殊状况。
: : 接下来就是乡民请群组长解释这次的事件是否算特殊状况?小组长是否滥用职权....
: : 然後再等待下一次小组长所谓的特殊状况发生,接着群组长再出来说明一次。
: : 是否请群组长重新审视这条规则,并明确订定何谓「特殊状况」?
: : 不然只要这条组规存在,其他组规形同虚设。
: : ※ [本文转录自 L_SecretGard 看板]
: :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站内: L_SecretGard
: : 标题: Re: [公告] 关於Hate板相关说明
: : 时间: Tue Apr 17 18:57:46 2007
: : 就是太上皇条款啊。
: : 违规文过多叫做「特殊状况」吗?不要太无限上纲了。
: : 群组长在设定这条规则时也有问题,应该清楚订出何谓「特殊状况」。: 不然只要这条组规存在,其他组规形同虚设。
: : ※ [本文转录自 L_SecretGard 看板]
: :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站内: L_SecretGard
: : 标题: Re: [公告] 关於Hate板相关说明
: : 时间: Tue Apr 17 18:57:46 2007
: : 就是太上皇条款啊。
: : 违规文过多叫做「特殊状况」吗?不要太无限上纲了。
: : 群组长在设定这条规则时也有问题,应该清楚订出何谓「特殊状况」。
: : 既然你可以直接插手版务,怎麽是先关黑特推文,而不是先处理违规文章?
: : 我印象中版主违规不是要小组长先行警告吗?
: : 怎麽直接拔了?
: : ※ 引述《FoxTz (坚持坚持再坚持)》之铭言:
: : : 本群组组规第六条第五点,
: : : 5.站规赋予小组长拥有该小组内看板之紧急处理权,必要时经群组长同意後不
: : : 受限於本群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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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6.22